7月1日上午,洛阳一街道办事处,共收购苍蝇2000多只,奖金支出1000多元。
7月26日《新京报》报道,“洛阳创建卫生城市调查:法官不判案上街捡烟头”。这样近乎荒唐的做法,自然是找骂。但在“创卫运动”的背景下,恐怕并不显得夸张。
长期以来,我一直对一个机构的名称有些疑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我知道,这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机构。把卫生和爱国联系起来,这一宏大叙事让人叹服。当然,这也仅仅就是一个称谓而已,延续下来,也无不可。如果一个人不讲“卫生”,恐怕你不能指斥他不爱国,一个地方卫生状况不好,恐怕也同样不能说他不爱国,这在思想解放、观念更新的今天,当是一个常识。倒是把卫生和爱国联系起来,让人觉得有些莫名所以。
对一个人来说,“卫生”与其说是一种修养,还不如说是一种基本的素质,或者更直白点说,是一种“自爱”。不讲卫生的最直接后果,就是要影响到自身的健康,更让人难以接近,那无异于是“自绝”于周围的同事和朋友,所以除非是“孩子”,需要家长的监护,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如果还要别人念叨着要求他“卫生”,恐怕是一件很跌份的事情。
不过,相比较于个人而言,我们许多地方还真是扶不起的“阿斗”,至少在“爱卫会”眼里是这样,所以便有了“创卫运动”。
所谓不愤不启,不抽鞭子不跑。大凡运动,在中国语境中,总是与大哄大嗡相关联,历史上,我们的许多运动,在近乎豪迈的“粗放”下,不计成本,创造了不少“业绩”。但如果以当下的观点来看,是很不可持续的,也很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运动失灵”不仅仅是现在的一种现象,一种心态,更是一种值得深刻反思的命题。
一个家庭,如果脏乱差,自己都会觉得不舒心,所以,搞好家庭卫生,恐怕是不需要“组织”来督促,当然,对一些“小夫妻”的家庭来说,长辈如果看不下去,就不免批评两句,甚至亲自来帮忙的。对一个城市就不一样了,是市民生活的所在,上至市长书记,下至平头百姓,概莫能乱。如果“脏乱差”,老百姓自己都要骂娘的。一个“脏乱差”的城市,不仅不适合“人居”,还可能因为“形象不好”而不利于投资。在百姓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越来越强的情况下,百姓们甚至可能据此会向政府发难。
所以,一个不“卫生”的城市,实际上就是一个不自爱的城市,这样的城市的官员,要么是实在没有能力把城市卫生搞好,要么就是不把市民百姓的生活放在心上,要么,干脆就根本不在乎老百姓的情绪和态度。
如果哪天,一个城市因“脏乱差”而遭到市民甚至人大代表的抨击,一个城市因脏乱差而导致负责的官员被迫引咎辞职,我看这才是最理想的状态。我们是不是该对“创卫”这种形式,进行一下反思和纠偏呢?城市卫生好不好,到底什么才是“卫生”,是要生活在这里的市民,包括到过这里的游客说了算的,而不应该由某个机构来判定。
卫生城市是“建”起来的,还是“创”起来的,我看答案是明摆着的。城市的环境、市容、秩序甚至品位,是靠精心设计、精心维护,一步一步地建起来的。靠“创”这种“运动”式的手法,固然雷厉风行,但在不计成本、压力并非来自市民的情况下,往往沦为一种官员“政绩”,也很可能是水过地皮湿。“河南济源市创卫后出现脏乱差,书记市长自罚千元道歉”(《大河报》7月18日),这就是一个明显的佐证。创上了,“居功至伟”,创不上,气急败坏,这算是昨回事呢?(肖余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