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6年度审计报告近日公布,在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中发现,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费用开支仅占40.5%,而管理费用、人员经费等开支占近六成。审计人员调查发现,有些高校还在科研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等。(7月29日新华网)
所谓科研经费,就是由国家通过财政手段拨付给高校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这部分费用应该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真正用到科学研究上。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这部分费用早已成了高校里的一个“无底洞”。从审计部门披露的情况看,科研经费也已成了一个啥都可以往里面装的“筐”,成了名副其实的“自留地”。
一些高校的科研经费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窘境呢?究其原因,关键的一点还在于一些高校的制度管理不严,给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权力寻租制造了空间。近些年,高校里的腐败现象屡遭百姓诟病,看看一些高校的所作所为,其“廉洁指数”也屡屡下滑。且不说乱收费和学术腐败,单就这种科研经费的挤占和挪用就足以令我们心痛。
一个高校的科研资金混乱到这种地步,怎么向人民群众交待?长此以往,我们的高校还能搞出什么科研成果?
我们要实现科教兴国的宏伟目标,就必须在科研上真正下功夫。除了要对高校的科研人员进行道德自律的教育外,还应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腐败的发生。对高校里的科研资金,更应该有着完善的措施和科学的制度设计,真正确保科研经费的专款专用,让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科学研究领域。否则,科研成果从何而来?
科研经费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否则,败坏的是高校的声誉,损害的是国家利益。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科研领域不妨也引入问责制,谁申领科研经费,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科研经费挤占、挪用等,还科研经费的本来面目,以更好更快地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