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律师纷纷表示 方便面的集体涨价将会面临法律风险
2007年08月03日 06:22:3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企业共谋提高价格涉嫌违反法律。”昨天,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麟对《第一财经日报》说,这种观点得到众多法律人士认同,类似这种由行业协会协调、占市场份额95%以上的企业参加、讨论统一涨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 “如果是企业的单独提价,就不存在法律风险。”杨麟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也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目前,集体涨价正在流行,中式快餐、豆制品行业都已涨价,另一些行业提价也在酝酿之中。此前,彩电价格联盟、空调价格联盟、民航机票价格联盟、电脑价格联盟,近一些的还有券商们的佣金价格联盟等,不一而足。 “目前,国家法律对此类‘价格联盟’的处罚力度非常小。”杨麟认为,之前对很多“价格联盟”的处理也是不了了之。 来源:
新浪网
作者:
编辑:
应豪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