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日前向各地广播影视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播放广告。在禁播之列中,除了一贯包含的各类非法医疗药品和性保健品广告外,性暗示广告这次也列入其中。(《新京报》8月2日)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各种性暗示广告恰恰会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广电总局三令五申严禁播放违法广告,并且也多次进行了打击,但仍未能完全遏止。因为广电总局毕竟人力有限,并不能对所有电视台进行全方位、不断时的监管。
违法广告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对于违法广告的查处与打击,也不仅仅是广电系统内部的事情,观众也有权利和责任参与打击违法广告。
发动观众举报是使性暗示广告等违法广告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的途径之一。观众人数众多,分布在社会各个阶层,他们每时每刻与各种不同的电视台打交道,他们也最清楚哪些电视台在播放违法广告,让观众来揭发和举报是成本最低也是最能见效的事情。其实,广电总局也开通了投诉热线,但笔者认为,要真正收到效果,首先要激发观众举报的热情,许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违法广告听之任之,那么不妨给积极举报的观众一些物质鼓励;二是要让观众知道投诉是有用的,其实很多家长都担心性暗示广告对于孩子成长会产生不利影响,他们是有意愿举报的,如果对观众的举报能给予及时回复,相信会有更多的观众来举报非法广告。
更重要的途径是,让观众能对违法广告提起公益诉讼。目前,我们对性暗示之类违法广告,只能依赖广电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而观众本身并没有权利直接运用法律手段对抗这些违法广告。如果我们赋予观众能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并且对观众的精神损失能给予赔偿,那么,在不依赖于行政部门的情形下,观众能直接挑战那些违规的电视台与广告主,观众的热情也必将调动起来,那时恐怕违规的电视冶与广告主、广告商将陷入诉讼的汪洋大海。
给予观众更多的权利,将政府部门的行政力量与观众的权利形成合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性暗示广告等违法广告才能真正从电视屏幕上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