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暂时缓解农村生产资金紧张的状况,今年4月,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下发红头文件,规定全县财政供养范畴内的机关、事业、企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县农村信用社存储。此举被指破坏当地金融秩序。县委书记王家斌表示,“要有更好的筹资办法,就不冒这个险。”(8月2日《中国青年报》)
对人们到哪个金融机构进行存储予以干涉,这显然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其不合法之处一目了然。然而,托克逊县的做法并没有像此前发生的诸多强制捐款事件那样受到公众的猛烈抨击,网上反倒是有许多支持和赞许的声音,而当地部分群众干部也“还是平静地接受了”。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当地的工行、农行、建行等各大银行几乎没有给农业生产发放过贷款,是因为这么做的受益者是当地广大农民,是因为“与其坐着等死,不如冒险一搏”并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也就是说,这么做在程序、规则上虽不合法,但用心是可以理解的。
这里面无疑有一个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之辩。在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存款作为年底干部考核重要依据的情况下,名义上的“自愿”其实就是不折不扣的强制,这当然有违程序正义。不过,就其结果而言,还是具有相当正义性的。而考虑到财政供养人员在被强制存储中所失较少,农民在贷款上所得甚多,许多人于是对此更多的是赞而不是贬。
按说,作为县委书记,手中掌握着丰富的政治资源,完全可以利用这些资源进行博弈,通过体制内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现存问题。然而,他为何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突围”呢―――至少报道中没有说他进行过体制内的尝试―――恐怕原因就在于上述渠道效率不高,即使反映了但解决起来却旷日持久,甚至是说了也白说,而现实却让想有所作为的人无法等待下去,于是,其就利用现有的权力寻求突破,从而对现行的体制、政策法规形成了冲击。
如此现实,折射出的是当前某些制度还存在偏差,未能将甘霖撒向身处“干旱”中的农民;某些国有银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中忘记了自己本应具有的那部分公益职能。
更需要看到的是:当制度不合理无处不在时,程序非正义也就必然会成为普遍现象。毫无疑问,正是因为正义保障有时匮乏,所以“为了实体正义的实现,牺牲一点程序没什么”的论调才有了很大的市场。
对于建设法治社会而言,实体正义需要得到保证,程序正义同样需要保证,在许多时候,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体正义。逼迫人们通过损失程序正义来获得实体正义的制度缺陷,实在有革新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