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法务部”最近针对“金管会”提出“政风报告”,透露台检方曾调阅前“金管会代主委”吕东英转任“柜买中心”董事长等资料,质疑是否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的相关规定,认为“难免给人酬庸的不良社会观感”。台媒引述这份政风报告的内容指出,台当局财金高层转任证券期货的周边单位服务,主管机关恐有金融监督管理上的困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政风系统分析指出,“金管会”容易发生关说护航、泄漏金检机密及违反利益回避等八种不法态样,包括接受金融保险或证券期货相关业者请托,于执行职务时包庇,或向相关业务承办单位关说、施压,如前“金管会”委员林忠正利用职权于“委员会议”中,极力为“违法”业者护航。
报道指出,“金管会”可得知上市上柜公司重大讯息,如有人因此借用他人名义买卖股票,进行不当投资,等于是内线交易,可能衍生金融弊端。此外,“金管会”主管也容易利用职务将应保密公务泄漏给相关金融业者,协助逃避检调追查。
针对“金管会”官员在法庭被“力霸案”审判长痛斥,报告中也指出,“金管会”发现金融、证券期货或保险业者有违反“法令”,应予举发犯罪或裁罚,却仅以劝导、行政指导或限期改善方式结案,恐有包庇违规业者之虞。
台当局“法务部”政风调查还发现,“金管会”的行政裁罚基准不一,该部门曾多次接获检举指某承办人员裁罚不公,经调卷了解,发现业务单位对于同一违规事实的不同业者,作出的裁罚方式与金额却差别相当大,建议“金管会”应建立一致的裁罚标准。
报告还列出:浮报出差旅费、利用业务监督关系兼职牟利、上市上柜公司股票审核易生弊端等其他“不法”态样。台当局“法务部长”施茂林对于这些可能发生的“不法”态样,及上市柜公司的“公关股”传闻,指示政风单位要积极发掘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