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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群的竞争力 长三角地区经济联动发展
2007年08月07日 11:11: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6日)下午,上海市政协举行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联动发展”专题研讨会。历时2个多月,在苏、浙、沪三地有关部门的共同支持下完成的14项专题调研在研讨会上进行了交流,内容涉及交通、物流、产业结构、水环境等各个方面。在直陈长三角谋求联动发展中需要突破的症结中,诸多声音汇成共识:追求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上海,要带头主动对接长三角流域的各个城市,提升长三角城市群的竞争力。 焦点 建立“新经济生态”谋求共赢 在谋求共赢的主旋律下,市政协“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联动发展”14项专题调研的报告几乎都指向了一种“新经济生态”:在竞争中求互利合作,在合作中求共同发展。 样本:三地大型物流园区已为德国2倍,但相当部分处于闲置 从建立跨地区物流集团和发展“江海联运”这两个建议案中,记者发现,物流业成为了市政协剖析建立“新经济生态”意义的“样本”。 据介绍,近年来苏浙沪三地已建和规划中的大型物流园区达60多个,这还不包括各种地级市、县自行设立的物流园区,约为德国的2倍多。但是,大量投资的物流园区和物流场站枢纽节点的建设有相当部分处于闲置,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这主要受制于区域物流运作中的地方保护带来的行政障碍,使多式联运未能实现“无缝连接”。“江海联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虽然呼声很高,但由于涉及机构众多,“江船入海,难以实现”和“海船入江,成本过高”的现实仍然阻碍了企业发展“江海联运”的积极性。 剖析:避免产业同构,获取集群优势 谋求长三角经济联动发展,一个现实不可避免:由于产业发展基本上处于同一阶段,“二、三并举”推动经济增长的特征明显,长三角产业发展长期以来重叠较多、竞争激烈;避免产业同构,获取集群优势,是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 《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合理分工的建议》分析了造成长三角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不高的三大主要因素。首先,角色错位导致交流合作存在心理障碍,如行政体制和经济体制的差异造成了经济合作中的心理障碍,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江苏和上海很多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还保持着计划经济时代被赋予的行政级别色彩,同级别的企业互不服气,不同级别的企业互不买账,导致企业兼并重组困难重重。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经济利益难以协调是另一块“难啃的骨头”,一方面以国家行政权力行使利益分配的体制已不复存在,另一方面,按经济实力实施利益分配的制度尚未形成,地方政府为了保持当地GDP指标的不断上升而动用行政手段,争投资、抢项目,客观上制约了企业兼并重组等经济活动的市场化进程。另一个障碍来自于长三角不同城市法制环境的差异,有的企业不习惯接受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而习惯于依靠当地政府特殊的政策优惠,而有的企业则恰恰对进入法制化程度较低地区心存恐惧,这些都影响了企业的正常流转和产业重构。 建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协提出必须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思路,并提出了四大原则:首先是市场化原则,即分工必须是市场化的选择;二是合理化原则,既两省一市应保持三次产业之间的合理比例;三是专业化原则,避免“大而全”、“小而全”的“诸侯经济”;四是可持续发展原则,避免恶性竞争。 而上海更要表现出主动积极的进取精神和合作精神,积极发挥市场作用,特别是要主动考虑新增产业的产业链合作和集群发展,谋求区域产业增量发展以突出错位为主线,形成接受国际产业转移的合力。 亮点 以立法协调理顺体制机制 从行政区经济走向区域经济,可以通过立法来促进机制体制的理顺,进而促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减少和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在昨天的研讨会上,这个颇有新意的建议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样本:太湖治污急需流域管理 太湖蓝藻的暴发,使得苏浙沪三地面临了共同的危机:水环境污染。而太湖治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很多问题,恰恰是长三角谋求联动发展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如何“共防、共治、共保、共建、共享”太湖,成为了本次调研的一个专项课题。 市政协在报告中指出,在太湖流域水环境问题上,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出现了边界之争、利益和资源之争,缺乏有效的流域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而体制机制不顺的背后,则是相关法规的不完善。据了解,即使是目前正在制定中的《太湖管理条例》,主要针对的是太湖水面开发利用的管理,尚不能涵盖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所涉及的社会发展领域的问题;此外,排污权分配指标及交易也缺乏统一的法律基础,并且由于目前流域水体已不具备纳污容量而流于形式。 剖析:法制、制度协调区域发展 以法制协调区域发展不乏先例:在美国,为了促成阿巴拉契亚区13个州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该区域于1965年制订了《阿巴拉契亚开发法案》,奠定了区域发展的制度基础;在我国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于2006年7月签定了政府立法协作框架协议,三地将进行立法上的协作。 今年6月,苏浙沪在上海签署了《长三角区域“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在制度保障区域联动发展上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但从整体而言,从法制和制度的层面来推动长三角联动发展的力度还不够。据介绍,既有的三地地方性法规、规章都直接调整着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事项,但有些规定之间互相冲突,有些规定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这些法规筑起了合法的制度壁垒,使得三地的资金、技术、知识、信息等可流动要素在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流转不畅。 以太湖治污为例,太湖流域污染严重的一大重要原因是目前达标排放的标准定得偏低,因此要治污必须提高太湖周边地区的环保标准,实行更严格的区域环保制度,这就需要三地共同作出立法和执法努力来强制执行。 建言:先行搭建框架协议 市政协在报告中提出,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立法协调,基础性的工作是建立三地共同认可的框架协议;但搭建这样的框架协议,必须解决三地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机制。从当前情况来看,市政协建议,以三地的生态利益共享和补偿的制度化为切入点,先行先试区域立法协调。 热点 世博契机推动合作协调机制 依托长三角,凝聚两省一市的力量,是办好世博会的重要条件,也是推进长三角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契机。在市政协的调研中,世博机遇始终是一个热门的话题。 样本:交通通达才能分流压力 交通通达,“先通才能达”。特别是世博会将带来巨大的人流、物流和车流压力,迫切需要长三角通过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构筑更为便捷高效的大交通和大通信体系。这种进步将会为长三角经济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 但是,上海和苏浙两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接明显不适应。比如,沪宁高速在江苏境内是8车道,一到上海就成了4车道;江苏省已经规定高速公路收费处排队超过200米就可免费通行,但上海的江桥收费口却总是排长队;交通“一卡通”至今仍然未能在三地畅通…… 剖析:世博机遇需要兼顾共享 在调研中,市政协了解到,近年来苏、浙企业已经有过3轮“世博热”:第一轮是利用世博园区内企业向外搬迁之机来沪招商;第二轮是希望参加世博会场馆建设的招投标;第三轮是在世博会组委会选择合作伙伴和特约赞助商时争取一席之地。很显然,面对世博,苏浙两省主要考虑如何在产业转移、项目承接、旅游接待和场馆建设等方面获得机会,而上海更多地考虑如何分流接待,两省一市需要形成如何通过世博会实现利益兼顾、机遇共享、区域联动发展的共同认识。 上海能不能带头转变观念,把世博会真正作为服务长三角、服务全国的契机?仍以交通为例,为办好1970年大阪世博会,日本对交通、住宿、公园、城市下水道与河道进行了大力改造,尤其是交通方面,改建了东京到大阪的高速铁路;2000年“汉诺威世博会公园”的商业区域发展中,建立了地区快速交通网络并且延伸了城市轻轨。市政协提出,上海是否可以借机规划建设“世博会快捷通道”,实现长三角交通网络和服务设施的全面对接。 建言:借力世博形成合作协调长效机制 世博会是眼下长三角合作的直接契机,三地大可借此机会对区域合作协调进行有益的制度探索和机制尝试。市政协建议,在筹办世博会的整个过程中,有大量纵向或横向的协商协调事务需要处理,不仅能为上海、为长三角地区集聚大量的专业人才,而且在此过程中建立起来的高效的协商协调运作机制值得三地谋求联动发展时借鉴。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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