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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十七大"后将加速
2007年08月07日 15:14:3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期《瞭望》新闻周刊的文章通过采访相关专家,探讨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文章说,受访的专家普遍认为,十七大以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将会加速,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基层民主与依法治国均将稳步推进,有效呼应中国民众不断提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 (资料图片) 经济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当前,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民情都有所变化、有所发展。受访专家指出,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将有效解决目前中国的权力运行机制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 对于存在的问题,有关专家作了梳理: 首先,政府行为不规范。部分官员有明显的权力滥用、执法违法、与民争利问题。 其次,对公共权力的运行缺乏监督。目前,中国初步建立起了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在内的民主监督体系框架,但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其三,领导干部的权责不统一,责任制和问责制需要进一步强化落实。 (资料图表)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教授认为,下一步,要解决实现民主的有效形式偏少,建设力度偏小,制度资源不足等问题。 发展多层次民主协商 文章说,近年来,中国协商民主的传统得到进一步发展,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也开始在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教授建议说,能否将民主党派和共产党的重要会议同步召开,使民主党派参与到中共制定方针政策的过程之中,共同协商,最后将意见汇总至中共中央,形成有关路线、方针和政策。 与群众进行政策协商,使政策真正成为群众意志的体现,也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方向。刘春教授说,随着协商民主的发展,最具有现实意义和贴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就是民主协商要向政策层面的协商发展。决策机构能否以及如何与相关人民群众进行协商,使社会利益的分配更加平衡,使决策更加科学,这是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也向《瞭望》新闻周刊表示,立法机关在起草各类法律草案时,应坚持全面地征求所有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全面地听取持“支持”和“反对”态度的专家的意见,以避免政府决策只反映少数人的利益,确保公共事务决策能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专家指出,目前政策协商的难点,一是政府机关干部开展民主协商的素质不足,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足。二是中国目前社会群体的政治组织化程度不高,相关的群体和组织诉求难以集中、概括和表达。 如在体现政府与人民群众政策协商的听证会制度上,其实际效果并不令人满意,一些老百姓称听证会为“涨价会”,说明听证会在运行中的事前公示、人员选择、程序安排、事后效果评估等环节存在不科学、不合理之处。 刘春教授表示,如果老百姓能够拥有有效的信息沟通管道,有效地集中和表达,民主协商的质量就会高很多。因此,民主协商的形式、步骤、过程需要进一步建设。当前和下一步的协商重点都是与人民群众利益最相关的公共政策,在有关民生、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问题上,特别需要提高科学化程度,完善民主协商,使政策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 建设民主监督体系 目前,中国的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多个方面。受访专家认为,目前中国监督体系的框架已经搭建完成,但是其内部细致的监督机制和规范还没有得到填充,各类监督的发展也不平衡,有待于形成监督合力。 文章指出,当前,监督体制建设呈现出分类推进的特点。比如,党内监督仍将是监督体制建设的重点,人大监督作用的发挥同样值得期待,司法监督还要加强。 目前,除了人大监督之外,人民群众也通过上诉和申诉的程序对司法体系进行监督。专家认为,未来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司法体制内部的素质,使司法体系能够接受监督,能够经受监督。同时,司法监督建设更要依赖司法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不断完善法制建设 受访专家指出,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开法制讲民主,就失去了法律依据。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石。 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抑或是政府公权力的运行,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进行,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在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法治是国家社会平稳运行的基石。卓泽渊教授说,“法治”两个字本质上就包含着对公权力的限制,要求公权力“依照法律治理国家”,通过对公权力的权力范围、行使程序和相关责任的规范,使公权力的行使永远忠于权力的来源——人民。中国的宪法、行政法和相关组织法,都特别约束公权力在正确的使用范围内运行,并使用在正确的方向上,实现“执政为民”。 专家同时指出,目前中国还有一些公共权力没有严密的法律来规范,致使一些权力“有权力无程序”、“有权力无责任”,权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具有随意性,导致权力的膨胀,有可能对公民的权利造成侵害。同时,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障还缺乏具体化,也导致了公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对公民私权的尊重不够。 法律是民主制度的保障,良好的法治是人民的民主权利得以落实的基础与前提。未来,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为权力的运行设立程序和规范,使权力运行进入法制化轨道。中国法律对权力制约将从一般的号召和政治原则,过渡到社会实践的层面。受访专家认为,目前在这些方面已经出现了很多迹象,预计十七大以后,这一趋势将会更加明显。(杨琳) 胡锦涛强调提高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2006年11月30日下午进行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深刻认识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从万钢到陈竺 中国民主政治建设重要举措 2007年3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强调,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愿意实行开放政策,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的文明成果,结合我们自己的实际,走中国民主的道路。温总理同时坚定地指出,民主制度同任何真理一样,都要接受实践的检验,任何国家和地区,民主制度的状况、优劣,都要以实践为检验标准。 “如果说万钢是破冰,那么陈竺就是推进”,在政党研究专家看来,陈竺、万钢的出现,既是执政党信心增强的表现,也体现了中央对推进民主政治的决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稳步前行 一年一度的全国人代会早已被境外媒体看作是观察中国民主政治的最佳窗口。“开放透明”作为每年全国人代会的关键词,近年已被中外记者频频使用。回溯十届全国人大的五次大会,不难发现其开放透明的程度正不断提高: 互联网政治: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方式 领导人上网了解民情,政府上网公开政务,公民上网表达意见……种种现象表明,互联网上的“政治互动”不仅改变着政治信息的传播方式,也日渐深入地改变着政治生态环境。这种所谓“互联网政治”正在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我国政治文明迈向新台阶提供愈益广阔的平台。 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 现代法治之美和民主政治之善 相关策划链接: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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