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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的收费公路在中国”,更是一种警示。这说明,某种权力与利益结盟对于私利的追逐,已经到了近乎疯狂的状态。
2007年08月09日 11:30:2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早在2000年,所有贷款就已本息还清,到2004年底已盈余5.85亿元,但直到今日它还在收费……最近,京石高速公路收费饱受非议,有车主已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我们注意到,几乎所有质疑,都是把京石高速作为政府还贷公路看待的。然而,目前京石高速的性质却是一条经营性公路。对这类公路,法规没有“还清贷款,必须终止收费”的限制,且允许经营者在“收回投资”的同时获取“合理回报”。很长一段时间内,高速费还将继续合法地收下去。 合法,不意味着合理。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院长赵仑调查发现:北京市9条收费公路,全是经营性公路。而它们几乎无一例外经历了由“政府还贷路”到“经营性公路”的转变——转变公路性质,意味着拿到继续收费的许可证。 我们习惯了“收费还贷”,但或许很少有人知道,在它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点击详细
有几个很能说明问题的数据为证:广东省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计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占45%,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江面收费站竟达756年。一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口号背后,到底遮蔽了多少见不得阳光的利益勒索? 我们姑且认可“收费还贷”的正当性,那么是不是也应当厘清相关部门所收费用之中,到底有多少是用于还贷以及道路建设和维护的,又有多少是用于私利的呢?要弄清这些问题,只需将所有收费支出一一审计即可。但问题就在于,一直以来,公路收费成了一笔巨大的糊涂账。在此背景下,“收费还贷”沦为民众向相关部门支付的“买路钱”,而那些一个接一个的收费站,也就成了公然的“剪径”之所。 >>>点击详细 公路“收费还贷”之结:现行法律与既往行为的博弈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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