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卫生部消息,近年来,根据《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卫生部结合实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2006年,全国卫生部门针对食品卫生许可、农村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儿童食品、餐饮业、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共查处涉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11,226起,移送司法处理案件82起,吊销卫生许可证1,444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29,571户,销毁不合格产品1,741吨,货值1,525万元。
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监督检查各类餐饮单位和学校集体食堂146465个,检查出存在问题的单位42461个,采取行政处罚8352起,其中,吊销卫生许可证964个,罚款667.8万元,有9个案件涉嫌触犯刑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整治行动清除了一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
二是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促进餐饮业建立诚信机制。近期,卫生部在北京等五个省市开展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公示卫生监督意见,让消费者了解餐饮单位的卫生情况并参与卫生监督。同时,促进社会对卫生执法工作的监督,实现阳光执法,提高广大卫生监督员的责任心和监督水平。
三是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估信息。为做好此项工作,卫生部建立了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截至目前,监测点已经覆盖15个省区市8.3亿人口,重点对消费量较大的54种食品中常见的61种化学污染物进行监测。已获得40万个监测数据。基本摸清我国消费量较大食品中常见污染物和重要致病菌的含量水平及动态变化趋势。
四是完善中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工作。卫生部已制订完成食品卫生标准400余项,基本覆盖了食品从原料、添加剂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也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
卫生部门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食品卫生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等工作力度,积极做好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努力开创食品卫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