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目前吉林全省受理涉及商业贿赂问题的信访举报953件,立案查处515件,处分153人,收缴违纪款3380万元。全省上缴收受红包、提成、回扣等不当收入1941.2万元。
同时,吉林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重视完善制度机制,注重从体制和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逐步建立起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据统计,全省共建立防范商业贿赂制度规定1711项。
据介绍,吉林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部署,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为了摸索经验,强化督查,吉林省在6个重点领域,选择8个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作为联系点,直接派出督导检查组,长期跟踪,现场督查,通过“解剖麻雀”式的个案分析,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探索,从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去年9月,通过多次调研,吉林省提出了正常的折扣、回扣、服务报酬、“红包”等与商业贿赂的界限,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
同时,吉林省指导各地、各部门围绕“查、纠、改”,采取排查分析等方法,摸清本地区、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自查自纠办法,坚决遏制不正当交易行为,突破一批重大商业贿赂案件,引起较大震动。
另外,为了增强县域经济活力,规范权力行使,省委、省政府决定向县、市下放权力876项,占省里行政审批权的60%;省市县三级政府普遍建立了政务大厅,所有审批事项都纳入大厅办理;全省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成立部门行政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