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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物价局规定:企业串通涨价最高可罚20万
2007年08月11日 04:27: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东方网8月11日消息:如果市场上突然出现两家或更多的产品类型相同的大型企业同时提价,广州市物价局将介入调查。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召集广州市大型的食品经营者和相关行业协会,召开广州市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提醒会,提醒各生产经营者不得故意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市场价格,串通涨价,搭车涨价,跟风涨价。 针对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上涨的,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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