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涉嫌非法经营罪、经营金额达数百万元的传销团伙最近在广西梧州被查获,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近日批准逮捕了其中21名“高级业务员”和骨干成员。
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定,这个传销团伙的“高级业务员”赵治刚、吉红兵、唐显文、薛志平2005年从四川来到广西玉林,经他人介绍,以购买产品方式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在晋升“高级业务员”以后,四人伙同目前在逃的刘明强、何波、何北金、唐承田等人以“连锁销售”为名,采取拉人头方式在玉林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
2006年11月,赵治刚、吉红兵等人将各自下线人员迁至广西梧州市,并划分成赵治刚等人与吉红兵等人两大传销体系,继续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并将收取下线的钱款瓜分。检察机关初步查明,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13日止,赵治刚体系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非法经营额达180余万元;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吉红兵体系组织他人从事传销活动的非法经营额39万多元。
另据查明,除赵治刚、吉红兵、唐显文、薛志平四名“高级业务员”外,这个团伙的17名骨干成员经各自上线分别购买一套3800元的西服以后加入传销组织,分别发展下线人员认购产品17至58份,非法经营金额为5.96万元至19.49万元之间不等。他们中有的是夫妻,有的是姐妹,有的是亲戚,都是通过骗取下线的加入来获取高额提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