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宝树:非法用工专项行动检查发现三方面突出问题
新华网北京8月13日电(王永霞)今天下午3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组成的国务院联合工作组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在太原市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打击“黑砖窑”情况。
联合工作组组长、劳动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孙宝树在通气会上介绍了全国开展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他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各地对专项行动及时进行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据统计,截止7月30日,全国各地组织了59.9万人次参加专项行动,检查乡村“四小”及其他用人单位27.7万户(其中,小砖窑3.7万户,小煤矿0.8万户,其他小矿山2万户,小作坊5.2万户,其他用人单位15.9万户),共涉及劳动者1267万人。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已责令9.8万户用人单位为149.8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补发11.6万名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1.3亿元,财政垫付2265名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用428.6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53.6万人,解救农民工1340人,救助残障人员367人。
从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反映的情况来看,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
一是无照经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许多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未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或未取得合法的生产许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属于非法经营。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乡镇小企业、小作坊失于监管,形成了大量非法经营的现象,现已查出无照经营单位6.7万户,占检查单位的24.2%,涉及无照经营的非法用工143.4万人。
二是许多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不规范,检查中对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已立案18.5万件。其中,涉及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9.8万件,占53%;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案件6.8万件,占37%。大量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案件发生在无照经营用人单位,经对有证照的21万户用人单位检查,涉及用工1123.7万人;其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3.3%,此外,一些企业存在用工不查验身份证,超时加班、克扣和拖欠工资,不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已查出这类违法案件有2万多件。
三是有少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这次专项行动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存在一些劳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这次检查中,劳动领域中的刑事立案53件,现已刑事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147人。
根据国务院对这次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为使专项行动切实取得实效,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最近,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9个督查组,分赴有关省份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乡村“四小”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力争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非法用工、用工不规范,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条件等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及时依法处理,对涉嫌拐骗、使用童工构成犯罪,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犯罪行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以权谋利,甚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按照法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相关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对专项行动中被解救的农民工,责令用人单位兑现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一时无力支付有关费用的,由当地政府财政垫付,并帮助他们与家人和户籍所在地的政府取得联系,确保他们安全返乡。
对发生工伤和患病的农民工,及时安排医治,并按规定给予工伤鉴定和做好赔付工作。对暂时不能确定家庭地址的人员尤其是智障残疾务工人员,由民政部门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设法查找地址,并负责安排返回原籍,对关停企业中的离岗农民工,除责令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外,当地政府及劳动保障等部门将积极想办法提供一些培训机会和就业岗位,帮助其提高技能,尽快实现再就业。
三是标本兼治,研究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采取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的办法,在解决当前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建立预防和清理非法用工、加强农村地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
山西省政府近期已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13个文件,河南等地也下发了关于加强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成员部门还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通过加强指导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在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和督查的基础上,针对乡村“四小”等用人单位监管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建立有关流动人口管理、工商注册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劳动用工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