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我国加强各地生猪屠宰管理
2007年08月13日 21:28:4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商务部近日发布紧急通知称,针对近期组织督查组对17个省市生猪屠宰及肉品生产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地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通知强调,要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对城乡接合部的私宰窝点、私宰专业村以及其他屡禁不止的顽固窝点要进行重点整治;对阻碍行政执法检查、暴力抗法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病害猪、注水猪的,一经查实,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要求,严格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定点屠宰厂(场)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屠宰加工。严格按照《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要求进行验收检验、待宰检验、送宰检验、宰后检验,对检出的病死猪一律不得宰杀。 此外,要完善统计报送制度。在做好现有日报工作的基础上,再分别选择10至15家有代表性的生猪屠宰企业和肉类加工企业,报送相关数据。如发生肉品安全事故和价格有较大波动时,要在事发当日报告商务部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雷敏
编辑:
施袭森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