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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副总敲诈医生助学的背后 学生向法院求情
2007年08月14日 07:38: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学生写给法院的求情信。本报记者 王俭 摄 于洪芳,一个33岁的未婚女人。她和公司老总温大为(化名)一起资助了江西宁都25名贫困生。在温大为资金遇到困难,欲退出时,她决定独自承担资助。为此已升到副总位子的她写信敲诈北京6家医院120名医生。 她以为,以善良的名义,医生们会把钱汇到指定账户。在公诉人柳青看来,“她很单纯,想法太幼稚。”在受资助的学生眼里,她是个善良的大姐姐。在金钱的资助之外,她还给他们生活上诸多指导。8月12日清晨,因敲诈入狱10个月的于洪芳悄然走出西城看守所。她说,还会继续资助那些仍需要帮助的学生。 善良姐姐给了我未来 王兵和刘成一直都称呼于洪芳为“于姐姐”。两人同在北京读大二,一个在北京师范大学,一个在中国政法大学。几年来,于洪芳一直资助他们,每人每年1万元。于洪芳资助的9名学生中,只有他们俩在北京。8月11日。两所学校都已经放暑假了,但两人都没有回家,他们在等待那一天———8月12日,于姐姐出狱的日子。他们约好去回龙观看她。 老家江西宁都的王兵上有哥哥、姐姐,下有一个弟弟,四个孩子全靠父母种地养活。王兵初中时住校,每周末回家一次,带米和干菜回学校。一周5天顿顿大米、干菜。父母一周只给王兵五六元钱。来回乘车需要两元,剩余两三元是他一周的开销。考上宁都一中后,花销大增,父母四处借钱,贫穷随时可能让这个孩子辍学。于洪芳和温大为的到来给了王兵希望。从高一到高三,每人每年1万元的资助,对于王兵来说,这是一个天文数字。“感觉生活条件变好了。起码吃饭能吃饱了,而且觉得接受人家钱,要好好学习才能对得起人家。”心理和精神上的压力也小多了。“在农村,孩子只有读书才能走出去,”王兵说,“这1万元就相当于我有了未来。” “她是个善良细心的大姐姐,开学的前几天,我们的账户里一准有钱。”在王兵的记忆里,虽然很少见面,但时常会通电话。于洪芳会针对他们每人身上的缺点,提出合理的建议。从看守所出来后,她明显瘦了,看起来有些疲倦。接受资助考上山东大学的刘军说,一次通电话,于洪芳提到现在本科生太多了,没硕士文凭不行,强烈建议刘军考研。“你们要是能坚持学下去,我就坚持把你们资助到底。”她不单是一个普通的资助人,也是我们的亲人。 那些接受捐助的学生也没有让于洪芳失望。2006年,9名受助学生考上大学,其中包括复旦大学、山东大学等重点高校。 与老总的共同助学 于洪芳和温大为在北京都属于事业有成、生活稳定的群体。于洪芳助学的引路人还是温大为。33岁的于洪芳是黑龙江铁力人。1993年考入哈尔滨师范大学美术教育专业,两年后毕业,即来到北京闯荡。先是在某大学就读工艺美术专业。一年后毕业,随后辗转于北京多家广告公司,一直过着北漂的生活。2002年加盟温大为任董事长的北京某医疗器械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市场总监。按照温在检察机关的自述,于洪芳在公司只是挂名,也去公司,但不负责具体业务。 作为从江西宁都走出来的成功商人,温大为知道老家的贫困,学生的艰辛。2000年,温大为和于洪芳回到宁都,宁都一中的老师希望温大为能捐资助学。温大为到几个孩子家进行了走访,当场答应。从2000年到2005年温和于两人先后资助了25名学生。于洪芳后来数次和温大为一起回到宁都,“学生们没有学费,上不了学,真的很可怜。”于洪芳和学生们结下了不解之缘。温大为相对较忙,每次都是于洪芳办理汇款,与学生联系,鼓励学生。有学生来北京,也是于洪芳接待。 这样的资助一直持续了6年。2006年,于洪芳和温大为收获了丰硕的成果,9名学生考上大学。按照于洪芳的计划,继续供这些考上大学的孩子读研究生。但此时,她所在的医疗器械公司业绩下降,整个医疗器械行业不景气,温大为想结束业务,离开北京。当然,这些学生就无法继续资助了。温大为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时曾说,当时他也曾想给于洪芳一笔钱,让她离开北京,不要再管资助的事情了,但于洪芳不甘心。 很快就到了学生交学费的时候。于洪芳觉得,她应该帮助温大为渡过这道难关。但9个大学生的学费毕竟不是一个小数目,在回龙观有车有房的于洪芳也仅仅是自己生活富足。一旦离开了温大为的支持,她的工资显然无法继续助学。于洪芳于是想向家境宽裕的舅舅借钱,但遭到舅舅拒绝。 困难中想到的“傻办法” 一边急等用钱,一边是资金匮乏。这个时候,北京医疗行业开始整顿。身在这个行业,于洪芳熟悉一些内幕。一个想法迅速在脑中形成。 她从网上搜索了4名贫困大学生资料。根据这些学生所在学校,到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学校购买带有学校标志的信封。然后从网上搜索资料,结合自己助学感受,用电脑写了敲诈信。信中称,她是一个白血病患者,资助了一些贫困大学生,现在遇到困难,希望收信医生能继续资助这些学生,并留下了账号。随后,她向6家医院的120多名医生每人发出三封敲诈信,让这些医生向账户内汇款,并表示将会归还。某医院医生收到信后即刻报警,事情就此败露。在公诉人柳青看来,这个办法费时费力,“挺幼稚的,肯定是有许多闲工夫的人才能做出来,而且也肯定没有效果。” 于洪芳却认为,收到信的医生一定会向账户里汇款。但最终无一人汇款。“这是个善良的人,很单纯,她的动机也是好的。但显然手段是错误的。”做了12年检察官的柳青说,她第一次碰到敲诈为了资助与自己完全没有关系的人。“以前可能会遇到犯罪为别人的,像于洪芳这样的人,她并不缺钱。”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一是她缺乏法律意识,再就是她真的觉得这些孩子她不管不行。 得知于姐姐出事后,9名学生聚集到母校,每人给法院写了一封求情信。考虑到有自首和未遂两个从轻情节,柳青说,法院从轻判决10个月。“如果她没有善良的动机,即使有前面两个情节,估计刑期也要3年以上。”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郭晓明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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