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天然气无毒、洁净、热指高,最直观的是不会造成‘黑锅’现象。到2010年,太原市城市居民现在使用的管道煤气将全部由管道天然气所取代。目前,置换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8月13日,经省物价部门研究后,太原市城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敲定,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初定为2.10元/立方米。
太原市城市管道天然气工程自2006年1月试行以来,目前,已有5000多户居民正在使用,多集中在太钢附近的白桦苑小区、同乐苑小区、苹果苑小区和柏杨树四个小区。
据了解,太原市城市管道天然气实行分类销售价格,含税终端销售价格分别为:工业用气2.0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气2.10元/立方米,福利用气2.20元/立方米,营业用气2.25元/立方米。工业用气价格遵循批量折扣原则,即在上述工业用气的基础上,允许在下浮不超过10%的幅度内,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省物价部门要求,太原市天然气公司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确保太原市天然气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应采取价格优惠等政策,具体办法由太原市人民政府制定。
附录:
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供我省各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暂定
鉴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供应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因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京管道输气系统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参照邻省的价格水平,8月13日,省物价局对其使用陕京管线(陕京一线和二线)供我省各地的天然气销售价格暂定为:
使用陕京一线天然气供我省各地的城市门站价格暂定为1.50元/立方米。使用陕京二线天然气供我省各地的城市门站价格暂定为1.49元/立方米(其中省级管网管输价格为0.35元/立方米);考虑到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是全省天然气的最大用户,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规章精神,省天然气公司供太原市门站价格中,对太原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气用气量暂按1.45元/立方米执行(其中省级管网管输价格为0.31元/立方米)。直供大工业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为1.8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