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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队长揭秘南海一号发现始末:与海盗抢时间
2007年08月14日 13:02:5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谁在抢捞中国沉宝 2007年7月,广东阳江海域,正在进行的“南海一号”整体打捞举世瞩目。 20年前,当这艘南宋沉船从800年的沉睡中苏醒时,震动了所有人。不计其数的倾国之宝、黄金航线上的意外沉没、“海上丝绸之路”的古老传奇——这一切让人们对海洋、宝藏、古老贸易有了无限的遐想。 此时,一座正在兴建的博物馆,将以巨大的玻璃房,迎接我们曾经沉没的文物、文化和文明,这在全世界史无前例。20年来,它是中国水下考古事业最隆重的期待。 然而,你可能不知道:中国水下考古事业竟然是被别人逼出来的。逼迫我们的人,正是疯狂盗捞南海宝藏的外国商业打捞公司。英国人迈克·哈彻砸碎了刚刚捞出的60多万件南海珍宝、比利时人吕克·海曼斯抢夺五代十国沉宝??而当中国人闻讯赶到国外拍卖行时,身上仅有的美元甚至买不回哪怕一星半点的流失文物。 20多年来,辽阔的南中国海,成为世界盗宝者的狂欢之地——这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途,2000多艘商船沉没于此,无数宝藏深埋海底——他们盗捞、掠夺、破坏;甚至在与一些东南亚国家相邻的中国海域中放肆地出没。 那被盗取的,不仅仅是中国的瓷器,还有古老中国的历史记忆;那被践踏的,不仅仅是中国的沉船,更是今日中国的主权尊严。驱逐这些“盗宝者”,不仅需要我们善用法律武器,更要有保护水下文物的观念和捍卫海权的意识。 背靠大陆、坐拥大海,作为一个海陆复合型国家,中国的强盛,从来都离不开蔚蓝色的海洋。昔日“海上丝绸之路”的宝藏之劫,唤醒了开放中国的海洋意识。7月24日,我国宣布首次水下文物普查全面展开。沿着1.8万多公里长的海岸线,我们将重新审视自己的海洋历史,守护并开拓我们的海洋文明。 抢救中国的水下历史 最近,美国与西班牙之间上演了一场“夺宝大战”。5月,美国海上探测公司奥德赛宣布,从一艘沉船上打捞出价值约5亿美元的50万枚金币和银币。虽然该公司没有透露打捞地点,但西班牙政府怀疑这批珍宝属于一艘西班牙沉船,因而以盗窃西班牙财产的罪名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并表示“起诉的目的并不是商业利益,而是保护国家遗产”。 如果说西班牙是国外商业捞宝的受害者,那么中国的南海早已是一片重灾区。盗捞、窃取、走私、拍卖……在中国海床上静躺了千百年的众多沉宝,如今通过一条条隐蔽的商业通道四散、流失。世界寻宝人都把致富梦想寄托在这里,而且屡屡得逞。 海上丝绸之路遗产无数 商业捞宝的历史,是伴随水下考古而起的。不过,两者的区别是,一个为了金钱利益,而另一个旨在还原人类历史。 上世纪40年代,法国人雅克·伊夫·库斯托发明的轻装潜水器,解决了10米以下深海的呼吸问题,由此,神奇的海底世界展现在人类面前。经过近20年的努力,被誉为水下考古之父的美国人乔治·巴斯将陆上考古的方法引申到水下考古,水下考古迎来了蓬勃的发展。 水下考古在中国开始虽晚,但海平面底下埋藏的中国历史却已经绵延千年。15世纪以后,随着地理大发现与新航路的开通,海洋成为沟通全球的主要通道,中国海上丝绸之路向西延展,贯通了东西方的贸易交往。海上丝绸之路,又称陶瓷之路、茶叶之路、白银之路,其承载内涵之丰富,影响之深远,丝毫不亚于任何一条陆地通道。而在那个没有机械动力的帆船时代,往来海上丝绸之路的船只随时会遇险沉没,据统计,几乎每隔29个小时就有一艘船葬身大海。直到19世纪初,因遇上海盗和风暴而沉没的货船比例仍高达30%~40%。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我国东南沿海至南中国海海域,就有沉船超过2000艘。这些船只满载的陶瓷、丝绸、金银珠宝等宝物也就随之埋没,不计其数。 对于中国考古学者来说,这些海底藏品承载着历史的密码。对于国内正在打捞的宋代沉船“南海一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李庆新就这样评价:“它的出水与研究,可能带来中国海洋经济社会史研究的重大突破,其历史价值不亚于近代中国的两次重大考古发现——‘甲骨’和‘敦煌’。”中国的航海史、海外贸易史、港口史、造船史、移民史、国家关系史、科技文化交流史等,都将由此有新的延伸。 国际法“纵容”商业盗捞 可是,这些珍贵的历史标本、文化遗存,在海外盗捞者的眼中,只等同于真金白银和美钞。几乎就在考古学者深入海底的同时,逐利而来的各色人等也瞄准了发财机会。 近年来,中国古代瓷器在国际拍卖市场上的价格逐年攀升,一件元代的青花瓷罐,在苏富比拍卖行竞拍出了2.3亿元人民币的天价。在巨额利润的驱动下,自上世纪70—80年代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沉船打捞的队伍,他们不惜血本,利用各种手段在各个海域搜寻那些可能满载宝物的沉船。更有一些打捞公司无视国际法准则和《联合国海洋公约》,偷渡到别国海域,盗捞别国的文物。疯狂打捞之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 尤其让中国人感到愤慨的是,在现已出水的这些大量沉船中,不仅很多是中国沉船,满载的是中国珍宝,而且出水地点极有可能就在中国海域。中国水下考古队队员在我们自己的海域进行水下考古作业时,就曾多次遇到盗宝贼,“他们简直就是在和我们抢水下的文物遗产。” 这些外国打捞公司频频潜入我国海域,其商业性盗捞日益疯狂,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水下考古队执行队长林果、宁夏考古所原副所长杜玉冰分析说,客观上,各国对沉船打捞的政策法规严重错位,给商业盗捞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我国的相关文物法规定,所有在我国地上地下、包括水下的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私人的发掘和打捞行为都是违法的。但在许多西方国家包括东南亚国家,允许私人勘察、打捞海底沉船。按这些国家的惯例,一般沉船被发现后,发现者只需在48小时之内去有关国家的航海事业管理局进行申报,就可以进行打捞,然后按比例得到一部分沉宝或经济补偿。 近年,某些东南亚国家大量“引进”西方捞宝公司。受经济利益驱使,菲律宾、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因无力打捞本国领海内海底文物,便开始与西方捞宝公司合作。比如在菲律宾,商业打捞公司只要获得其国家博物馆的许可证后就可进行海底打捞,并与菲律宾共同分享打捞上来的宝物。由于,中国南海海域濒临这些东南亚国家,加上我国海域广阔,海防力量难以具体监控到每个角落。因而,给了外国商业捞宝公司可乘之机。它们的勘察范围,通常并没有局限在东南亚颁证国家的领海内,反倒利用这些国家颁发的许可证做幌子,秘密潜到我国海域盗捞水下文物。 目前,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性法规也给商业盗捞留下了法律漏洞。现在可依的国际法规是1982年制订的《联合国海洋公约》,虽然该《公约》中的第149条和第303条规定,对于在国家管辖权之内的海底,发现的具有考古和历史价值的文物应予以保护;并且特别强调对这类文物“要注意来源国(文化来源国或历史、考古来源国)的优先权”;但公约中提出的这些条文大多概念含混不清,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来源国难以真正依此追讨自己应有的权利。这就使一些违法盗捞、抢捞的商业公司,更加有恃无恐。 来源:
《环球人物》杂志
作者:
路琰 余春雨 陈小茹 邱晴川 林灿铃 闻新芳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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