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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部分地区发生洪灾 民政部启动四级响应
2007年08月15日 16:30: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东方网8月15日消息:记者从民政部获悉,针对山东部分地区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15日8时30分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灾民,协助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8月9日以来,山东济南、青岛、临沂、淄博、莱芜、济宁、烟台、菏泽、泰安、日照、威海、潍坊12个市出现强降雨,发生洪涝灾害,局部地区遭遇龙卷风袭击,造成251万人受灾,因灾死亡8人,失踪4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2.2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82千公顷,其中绝收24.7千公顷;倒塌房屋5500多间,损坏房屋2.1万间。 据了解,根据2004年审定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照灾害损失情境,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其中,一级响应所对应的灾害损失为最大。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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