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香港廉政公署本月初在香港餐饮界展开的代号为“骏骥”的“反贪风暴”,进行得可谓如火如荼。正筹备在中国香港上市的内地火锅连锁品牌“小肥羊”首先成为目标,有媒体引用香港廉政公署的通报称,“小肥羊”27名火锅及酒楼行业的工作人员因涉嫌收受食品供应商提供的利益而被拘捕。被捕人员涉嫌收受利益的方式包括现金、银行或电话投注户口存款、夜总会娱乐款待等,之后他们向供应商批出购货订单,并容许供应商夸大发票金额和提供次货。
继“小肥羊”后,8月14日,经香港麦当劳方面确认,麦当劳香港公司高层因涉嫌贪污现已被捕,据报道,此次涉案的麦当劳高层,是掌管全港200家麦当劳分店、管理逾万名员工的香港麦当劳董事总经理刘士成。香港廉政公署方面确认,刘士成涉嫌收取食物供货商利益,向公司引荐他们提供的食物。
通常情况下,人们对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索贿的危害认识比较清楚,而对企业人员的受贿、索贿危害认识不足,认为后者的影响面较小,社会危害不大。这其实是一种误读。以食品行业为例,倘若企业负责原料采购的人员,因为受贿或索贿采购一些劣质材料,就有可能对公众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严重的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危机。
香港廉政公署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廉政公署发现,“上述人员接获贿款后,向供应商批出购货订单,以及容许供应商夸大发票金额和提供次货”,提供“次货”就意味着食品的品质难以得到保障。另外,香港廉政公署公开的资料还显示,一名冻肉公司经营者在区域法院承认分别向5家酒店,3家食品及一家游艇会的采购人员或厨师提供逾53万港元贿款,以获取订单,或作为不投诉其食物品质的报酬。“作为不投诉其食物品质的报酬”同样意味着食品品质可能存在问题。
这其实一点都不难理解。常言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各个供应商给出的价格标准大致相同,彼此不会相差太多,他们在行贿之后大幅提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能通过降低品质来补回成本。而像麦当劳、小肥羊这类超级连锁企业,他们所服务的人群众多,一旦食品品质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
令人感佩的是,早在一年前,香港廉政公署就接获来自餐饮界的多起举报,怀疑在港有多家餐厅、饭店的高层参与了行贿与受贿案件,但是,面对那些深有影响的大企业,他们没有贸然出击,而是经过充分调查、取得相关证据后才展开行动,一举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抓捕,这种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其实,企业人员受贿的情况在我国内地同样普遍,尤以大型超市、连锁店等表现最为突出,有关这方面的报道可谓汗牛充栋。以超市为例,现在个别超市索取商业贿赂的情况非常严重,索贿形式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就是进店费,也叫“门槛”费。不管厂家还是销售商供货,只要商品进超市里卖,首先就被要求缴纳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有的是落入企业手中,有的则是落入企业相关负责人手中。
由于竞争日趋激烈,在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相关企业人员受贿的机会较多,在这当中,跨国公司的身影也随处可见。今年元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公布了牵涉到7家知名跨国企业的一系列商业贿赂案,其中,麦当劳、麦肯锡、ABB等知名公司名列其中。令人惊讶的是,一些业内人士竟声称“索取回扣已经成为一种惯例”。
公司、企业人员猖獗的受贿、索贿行为触犯了我国法律。我国刑法设有“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企业人员受贿、索贿行为危害巨大,由于有些违法犯罪行为本身就有企业的参与,靠企业的自觉来预防这种行为发生根本无济于事,必须依靠司法部门尽职尽责,注意收集有价值线索,据此进行彻查,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才能确保公共利益不因个别企业及其人员对私利的追逐而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