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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是否就马英九特别费案提起上诉仍不明朗
2007年08月16日 10:40: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东方网8月16日消息: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一审获判无罪,各界关注检方是否提起上诉。 据台湾《联合报》十六日报道,台北“地检署”十五日下午讨论后,认为法院以“特别费”是实质补贴的见解与事理不符,决定提起上诉。起诉本案的检察官侯宽仁也赞成上诉。 报道称,台北地院判决书认定侯宽仁讯问吴丽洳的证人笔录不具证据能力,还擅自诠释、曲解被告马英九的供述,严重打击检方士气。检方不服,将由侯宽仁重新勘验相关的侦讯笔录与录音带以做证明,这将是检方上诉的重点之一。 不过,同一天的《中国时报》报道,台北地检署昨天仍相当低调,不愿表态,仅表示“检方目前仍在研读判决理由”,尚未决定是否上诉。侯宽仁昨天仍因台北地院判决书提到的“笔录事件”心情低落。 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李进勇昨天也举行记者会,说明秉持不干预之立场,声称对于本案之侦查及审判均予尊重。 在岛内较具权威的“中央社”传出的最新消息也指称,对于是否上诉,台北“地检署”检察长王添盛十五日仍然不愿表示意见;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指出,检察官还在研读判决书,未决定是否上诉。 检方高层指出,台“检察总长”陈聪明十四日上午已透过特侦组拿到马英九案判决书;王添盛也在当天中午前拿到判决书,研读到十五日凌晨,并在十五日上午召集台北“地检署”高层研商是否上诉。 林锦村表示,“北检”等检察官仔细“研读”判决书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依据台湾刑事诉讼规定,检方收到法院判决书十天内,可向台湾“高院”提起上诉;若收判超过十天,逾期未上诉,马英九特别费案就无罪定谳。 法界人士认为,检方不要虚耗,建议检方不要上诉,并尽快统一对特别费的见解。但绿营不满判决,指控“万方有罪,唯马英九无罪”,呼吁检方立即上诉,速审速决。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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