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民广播电台自2003年初起,办了一台舆论监督的栏目“阳光行动”,得益于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的大力支持,同时加之媒体自身的努力,这档栏目取得了很大成功,除通过该栏目及时纠正了一些违纪问题、解决一些民生问题外,还充分发挥了舆论监督的威力,媒体报道说:“截止2006年末,因为《阳光行动》曝光而被处理的公职人员,有67人”。
这档栏目,毫无疑问,是一个值得称道、大得民心的栏目。发挥舆论监督之力,的确会解决若干问题,特别是官员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腐败问题。不是说“不怕查就怕报”吗,不是说“贪官就怕媒体曝光”吗?诚哉斯言。
《阳光行动》好。然而,好是好,还是有一个致命弱点,这便是:曝光而被处理的67人中,“基本上是县级单位的,目前还没有处级以上官员在这种机制中被查处”。
为什么?
最理想的情况应该是,贪官都出在处级以下,处级以上没有贪官,他们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是清官明官。但这显然不符合事实,这些年,大贪巨蠹不断出现,而且情节严重,令人咋舌。就是说,县处级以上的贪官,真的不少,同时,他们的贪鄙情节,特别是恶劣影响,较级别低的更严重,因此,中央才三令五申要求将反腐败的重点放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
那是什么原因?我想,剩下来的最大可能,便是“力道”不够。这“力道”,包括支持方,也包括媒体自身。换句话说,自2003年至今,几年中,这档栏目还是没有突破“监督高官难”的怪圈。中国人往往很讲“级别”的,你省里电台是什么“级”?你省台的《阳光行动》又是什么“级”?再深一层,配合《阳光行动》的纪委等部门能将县处以上级别的违规违纪者拿到媒体上“舆论监督”一下子吗?也许想过,当然会想,但事实上至今未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遗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扩大些说,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管什么人,不管级别多高,位置多重……”,都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阳光行动》的舆论监督面前当然更应人人平等,这是一个常识。盼望能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会给全国反腐倡廉、各种监督以榜样;这个问题解决了,《阳光行动》会更为有力,影响更大。(朽木) >>>>更多内容请关注时政频道<<<<
各地巡视组发现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线索900余件
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2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说,各省(区、市)党委巡视组发现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的案件线索达900余件。
中国查处20768名违纪违法的农村基层干部
记者2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各省区市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查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查处违纪违法的农村基层干部共20768名,其中,给予纪律处分20283名,组织处理133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