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
公安部拟针对流动人口推行“老乡警察管老乡”做法
2007年08月20日 22:06:3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天公安部透露,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地域特点明显的地区,要积极试行“外警协管外口”的做法,即俗称的“老乡警察管老乡”。 公安部要求,有条件的城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要推行弹性工作制,延长办证时间,简化办证程序,实行“一站式”办证服务,方便暂住人口登记办证。按照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重点场所、行业、部位的管控,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制度,并落实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根据辖区出租房屋分布、治安状况、管理力量配备等实际情况,推行出租房屋旅业式、小区式、委托式等管理模式。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在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地域特点明显的地区,积极试行“外警协管外口”的做法,实现有效管理。记者了解到,“外警协管外口”即指流动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协助管理流动人口,这些民警被流动人口俗称为“老乡警察”。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说,要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加强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安全保护。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王蔷
编辑:
侯玮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