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中共严肃查处了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福建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长荆福生,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山东省委原副书记、青岛市委原书记杜世成,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等16名省部级官员违纪违法案件。其中王怀忠、郑筱萸被判处死刑。
在五年内,竟有16名省部级“贪官”相继被查办,这尽管只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却引人瞩目,其所蕴含的意义十分深远和巨大。
首先,它彰显了中央反腐的坚强决心。胡锦涛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显然,16名党内“大毒瘤”被清除,强劲地反映出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无论牵涉到谁,不论其职务多高、权力多重、功劳多大,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就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在评论查处陈良宇案件时表示,“表明中国政府惩治腐败是认真严肃的”。而日本《每日新闻》称,胡锦涛主席将百姓反映最强烈的干部腐败问题视作“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来严肃对待。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国际媒体的高度赞扬,都说明了我们反腐措施果断、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成效显著。
其次,它说明了反腐机制的日趋成熟与完善。近年来,面对腐败行为的日益隐蔽化、智能化和顽固化,反腐机制在不断改革和创新,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组建国家预防腐败机构、实行巡视制度以及《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等制度的出台,都说明了党中央注重于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着力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另外,它也是一击强力警钟。个别高层腐败分子自以为“官当到省部这一级,就无人敢监督了”,因而心存侥幸,无视党纪国法,随心所欲,大搞权钱交易。而16名省部级高官落马,无疑说明了在党纪国法面前“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职务越高、权力越重、窥探的目光越多,越当谨小慎微、善终如始。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16名落马高官以其惨痛教训一再告诫我们,为官就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扎扎实实地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
数字中国:16名党内"大毒瘤"被清除腐败土壤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