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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全国摸底 国民收入分配改革又一轮
2007年08月22日 07:27:1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年过去了,李实依然“在路上”。 早在1988年,李实就曾进行民间第一次收入调查。这个8月,他第四次上路。随着时代的变幻,这位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他的研究方向越来越有价值。 8月15日,北京市统计局也展开了空前的调查。这天开始,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北京市统计局千名调查员开始入户调查3万户城镇住户基本情况。 相关官员透露,除月工资外,房租、利息、股息、知识产权收入、社会救济收入、赡养收入、捐赠收入等400多项内容均被纳入北京的这次调查范围。 据其介绍,此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居民收入数据,主要是每三年在全国选出20万到35万户家庭,作为居民收入调查的基础数据,然后再从中抽取约6万户进行常规调查。本次着手的调查将在全国选取50万户样本,“如此大规模尚属首次!” 在官方与民间展开收入调查的背后,记者接触到的多位学者普遍表示,当前中国各阶层收入差距仍在逐步拉大。在更精确的数据出炉之前,多个部委已经纷纷“亮剑”。 其实早在去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即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时隔一年,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多家中央机构已开始行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指出,国资委最近启动国企工资调查,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高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收入的努力,“都旨在为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铺路”。 数据之谜:隐性收入难求 李实和他的同事们,希望通过对全国一万人的调查,重点反映五年来收入差距的变化,特别是低保人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生存状态的改变。 李实等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发现,2005年,城镇最高收入行业职工水平相当于最低收入行业职工工资的5倍左右。若加上福利补贴等一起计算,差距显然更大。 但中国各阶层收入差距究竟多大,没有统一的说法。官方公开的最新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公布,“城镇最高组与最低组的收入之比由2002年的5.1∶1扩大到5.3∶1”。 李实坦言,由于高收入数据很难搞准,由此推算的收入差距数据就不准确。但能够统计出的数据已经显示,城乡差距,城镇内部差距,都呈不断扩大之势。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最近全文公布的《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研究报告,则给出了迄今最高的收入差距数据。 王小鲁的方法,利用恩格尔系数(食品支出在居民总支出中的比重)反推收入情况,并通过对实际生活样本的调查对现行统计数据进行校验。 王的结论是:目前城镇收入最高10%与最低10%家庭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城乡合计,全国收入最高10%与最低10%家庭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 “目前关于居民收入的统计调查数据明显失真,高收入居民有相当大量的灰色收入未被统计在内”,王小鲁在7月底曾向本报重申了他的论断,“现在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 针对王小鲁的学术研究,记者请教了国家统计局一位处长。他于8月初回应本报时表示,高收入者不可避免会漏统,但绝不可能那么严重,灰色收入也不代表主要群体。 “调查中要求对方报灰色收入,多半不填”,这位处长称,“高收入数据很难搞准,即便完成也很可能不对外发布。真要搞准数据,需要多部门联合”。 为了摸清底数,相关部委开始行动。国家统计局也与一些科研机构合作进行了高收入群体的探索研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亦正与相关部委合作,研究建立全国薪酬调查系统,在大中小企业抽样调查,了解掌握各类工薪劳动者高低收入情况,“如果建立起该系统,有关部门可根据该系统收集数据的分析,及时做出政策调整”,苏海南8月7日介绍说。 国资委网站公布的信息则显示,国资委已通过内部系统要求下辖中央及地方企业,报送三年来职工工资水平,其内容包括:近三年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职工人数及比例、职工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等。 工资增长机制将建 在更精确的数据出炉之前,各部委已经出手,开始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调整。 苏海南透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各地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建设,通过分行业、分工种确定最低工资,或工资基准价,引导劳动力市场工资发放的完善。 苏海南介绍,以上措施都是为了促进职工工资的合理增长,有望统一写入劳动保障部正在起草的促进普通职工工资增长的意见当中,“该意见作为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相关意见的一部分,现在仍在调研论证”。 而国资委此番调研所辖央企工资情况,除调研基本工资数据,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原因被要求重点报送,还要对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提出建议——这些要求都被详细写在国资委向各地发出的调研要求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近日还对媒体介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意图将普通职工工资收入作为经营者业绩的考核指标,而对于垄断行业平均工资限高封顶的政策,也在探索制定中。 去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会议廓清了‘十一五’期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大方向,即‘调高’、‘扩中’、‘提低’。”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杨宜勇8月10日称。 然而和“提低”相比,“调高”的任务或许更为艰巨。 李实回溯近20年的调查结果发现,2002年,收入最高的10%人群组获得了总收入的近32%,比1995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这些结果意味着富人变得更富了,而且全国高收入人群收入比例的上升主要来自于城镇,而不是农村”。“调高”已然迫在眉睫。 “调高”的对象则是各种原因造成的正常或畸形高收入群体,“方法除了税收调节外,还有反垄断,这里包括市场垄断,但主要是行政性垄断。”杨宜勇表示。 但苏海南坦言,由于基础工作薄弱,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不规范,银行监管体系待健全,许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漏洞多,富人底数不清,“个税”监控乏力。 在反垄断方面,国家的相关法律尚未出台,虽然《反垄断法》草案内容目前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今年晚些时候,还将接受第三次审议,但出台日期,尚未明确。 治标仍需治本 通过加强税收,监管垄断行业,已成为分配调节的共识。但有专家提出,根本上要建立公共财政,通过财税体制等综合改革,以保证国民收入分配的公平和公正。 王小鲁曾明确表示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来调节。他在调研中发现,灰色收入的主体是“公共资金漏失、金融腐败、行政管理中的寻租、土地收益流失、垄断行业灰色收入”。 在8月18日北京召开的中国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指出,目前我们的国民收入分配是向政府和企业倾斜的,各地财政每年增收速度都超过居民收入的增加。 但同时,政府职能转变和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公共服务水平低。“唯GDP论,各地投资高歌猛进,投资和消费失衡,居民消费率很低”。 王一鸣建议建立公共财政,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加转移支付,置换出居民的消费能力,“上学、看病都是公共产品,为什么居民反而要苦苦攒钱,自己解决?”。 王一鸣还建议改革财税体制,将现有税赋以增值税为主,转变为财产(物业)税、所得税为主。“有人才会有财产,才会有物业税、所得税;体制转变后,地方政府肯定会想办法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保障,而不是鼓励盖楼搞投资”。 中央党校政法研究室研究员刘素华则建议,从约束政府部门和官员的任意权力、促进机会平等和反腐败入手,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 刘素华和同事们,刚刚结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调研课题,调研材料现已通过内参递到上层。 她和同事们指出,长期以来,大量公共资源的“非正常漏出”,已经培育了不少富人,如果只把注意力放在帮助弱势群体上,恐难真正解决问题,“需要中央政府依法克服维护部门利益的制度设计,实现对公共财政资源分配和使用的制度化、公开化实施有效监管”。 李实则表示,公共财政的建立,财税体制的改革,资源分配模式的转变等,都需要结合起来。“如果对某一高收入群体实行累进的所得税,但同时对这一群体实行高福利和高补贴,就会使所得税变成负所得税,失去了原来抽肥补瘦的意义”。 在公共财政建立和收入分配解决的过程中,刘素华等专家还建议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利益,协调中央和地方利益。 “目前为起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相关意见,各相关部门已经通过联席会议不定期碰头商议,交流不是问题”,相关部委官员透露。 财政部:利息税按5%税率征收仍可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作用 人大财经委:"三过"现象根源在于收入分配存在问题 谢伏瞻: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拉动消费 中国改革论坛在沪举行合理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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