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启动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 8项补助直达试点县市
今年,贵州省在16个县市进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近日,贵州省政府又下发《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明确规定对体制性补助、项目计划安排等8项补助直接由省级财政下达到16个试点县市,不再经过市州。
根据有关改革试点方案,贵州省财政厅会同省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制定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从8月1日起,已在榆中、永登、会宁、张家川、敦煌、金塔、临泽、高台、民勤、临洮、礼县、崇信、静宁、镇原、东乡、夏河等16个县市正式启动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今后,贵州省政府还将根据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根据《试点方案》,直接拨付到县市的8项财政补助包括体制性补助资金、基金收入分成、收入计划、转移支付、项目计划安排和专项补助、财政结算、收入报解及预算资金调度、债务偿还等。《试点方案》规定,16个县市实行改革试点后,涉及财政的各项工作由省级直接部署到试点县市,试点县市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及问题,可以直接向贵州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反映,并抄送市州财政和相关部门。今年以及以后年度要求市州、县市新增的配套资金,由试点县市全部承担。而原市州本级应给予试点县市的其他各项补助,继续予以补助。(记者卢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