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22日电广东省佛山市一名不到2岁的男童,被老师遗忘在校车中长达3个多小时,最终因天气炎热窒息死亡。这起事件与今年5月29日和8月8日分别发生在安徽省肥东县、山东省济南市的两起事件如出一辙。3个幼小生命接连消逝令人在震惊之余,思考当前对幼儿教育机构的监管问题。 3家肇事幼儿园都是私立的幼儿教育机构,都缺乏相应的专业管理和培训。
佛山市这家幼儿园今年2月才成立,正副园长各占50%的股份;山东的那家幼儿园是当地收费较高的商业性幼儿园,硬件固然好,但管理、服务却不过关;安徽的那家幼儿园则是一家无证办学的“夫妻店”,园长妻子负责开车接送孩子。看来,3起事件虽有偶然性,却暴露了当前幼儿教育监管薄弱的问题。
幼儿没有行为责任能力,是一个脆弱的群体,因此幼儿教育工作者必须担负特别的责任。当前,我国私立幼儿园的准入门槛较低,一些人把开办幼儿园当成摇钱树,却不肯在师资培养和管理上花工夫,普遍存在规模小、师资不合格等问题。况且,私立幼儿园工作人员流动频繁,很难对幼儿进行专业管理、尽到专业责任。一些收费较高的私立幼儿园,尽管在硬件设施上肯花钱,但在管理、培训等“看不见”的投资上往往绕道而行。
接连发生的惨剧提醒我们,对幼儿教育机构必须从严要求,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开办幼儿教育机构,对私自开办幼儿教育机构等违法者应当加大惩处力度,对现有的幼儿教育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资质审核,进行行业规范,对关系到幼儿人身安全的每一个环节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确保规范化操作,杜绝因管理细节的失误危及幼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