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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院违纪组团出国曝出公款游“潜规则”
2007年08月23日 07:18:1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经办人收回扣 业务员拿提成 中介机构揽业务 组团人员出国游 打着公务考察的幌子,10名检察院工作人员集体公款赴欧洲旅游,然而,其游程尚未完全展开,就因其持有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系伪造被芬兰边防局拒绝入境,强制遣返。 这起事件的主角,便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中央纪委通报称,该考察团存在擅自变更出访路线,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弄虚作假,对抗组织调查等违规事实。 公款出国游一向为国人诟病。在国内层层审核过关的签证报批,为何会被外国官员一眼看穿?伪造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是谁一手操办?徐文艾为首的出国团组是如何对抗中纪委调查的?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调查 回扣“潜规则”:欧盟国家每人100欧元 中央纪委通报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迅速成为新闻焦点。与其一起进入公众视野的,还有一家叫欧盟中国协会的中介机构,以及这家机构的一位叫张文娟的业务员。 张文娟是安徽省庐江县人。她凭着老乡关系,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叶彬相识。2006年10月,张文娟和叶彬相约在合肥市一家饭店吃饭。在吃饭期间,她把3万元回扣递给了叶彬。此前,张文娟已给叶彬送过3次回扣,累计金额达7万多元。 叶彬收下了回扣,张文娟理所当然地承接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公务考察的出国团组业务。与以前的每笔业务相同,她要按照欧盟中国协会负责人李玉堂的交代,填写表格,接收李玉堂从欧洲发来的邀请函,为报批签证作准备。 张文娟介绍,这些所谓的“公务考察”邀请函可以直接在国外买到,也可以由中介机构老板、办事专员通过动用私人关系弄到。“有时候,领导急着出国,但是邀请函并不是马上能弄到,这个时候,我们就花钱向同行中介机构购买。因为每个机构的人际脉络侧重不同,有时候可以互相内部调剂。从我入这行到出事前,都是我们老板拿来的邀请函,一般都没出问题,能顺利通过,因为外事部门没法辨别邀请函内容真假。”她说,当李玉堂把伪造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交给她时,她也不知道邀请函的真伪。 “安徽虽然经济欠发达,但是我知道每年这样的出国团组相当多。我经手的,真正因公务出去考察的团,只占实际出国团组的三成不到。”张文娟透露,欧盟中国协会在北京、上海、成都、广州等地均有办事处,她接手的业务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 业务员承接出国团组业务,向单位经办人员支付回扣,已成为行业潜规则。经办人收到了回扣,业务员拿到了提成,中介机构承接了业务,组团人员公款出国游,各方“皆大欢喜”。 张文娟在庭审中承认,回扣的数额与组团人数成正比,欧盟国家每人100欧元,其他国家每人100美元。“做这一行的,哪个不送!在欧盟,类似欧盟中国协会的中介机构,有二三十家;韩国有十来家;香港有七八家。全国总数有两三百家。” 国家外专局已暂停与欧盟中国协会合作 2006年11月20日,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被全部遣返后,成员则在内部统一口径,把责任全部推到中介机构欧盟中国协会方面,企图蒙混过关,逃避责任,结果适得其反。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派调查组进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外交部也相继介入调查。由于心理压力巨大,叶彬主动向调查组坦白交代了其收受贿赂一事,并协助侦查人员抓获行贿人张文娟。 目前,徐文艾被撤销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经办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原办公室副主任叶彬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并被庐阳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月17日下午,张文娟因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就此事件进行了深刻反思,安徽省政府外事办负责同志说:“此次的伪造邀请函,仅从外语文字和签名上无法辨别真伪。”外事办近期加强了管理,对邀请单位、邀请函进行真伪鉴定,严格审批因公出国项目。 张文娟之所以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出国团组提供伪造邀请函,其原因就是认为外事部门鉴定不出邀请函的真伪。张文娟和叶彬以前也有过3次“合作”,都没有出现问题。她以为叶彬懂得其中的“规矩”。她告诉记者:“到欧盟的公务考察团,实行两国报批,一国送签制度,这是个很大的漏洞,实际上,公费旅游很大程度上是钻了这个空子。”据张文娟介绍,欧盟中国协会是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核准的中介机构,以前的主要工作是引进外国专家,现在基本不再引进外国专家,专门安排公务员因公出国。 记者从国家外国专家局获悉,目前,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培训管理司已暂停与欧盟中国协会的合作关系。 记者连线 芬兰司法部没有邀请人“吉姆·塞巴斯蒂安” 徐文艾带队的出国团组是如何取得签证的?他们既然已经从瑞典领事馆获得了合法的申根签证,为何又会被芬兰海关拒绝入境呢?记者就此连线采访了芬兰有关方面。 ■考察团签证由瑞典驻上海领事馆签发 芬兰驻华使馆新闻处新闻官员MikkoPuustinen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来自安徽的官员是因为持伪造的芬兰政府邀请函而被芬兰海关拒绝入境,但他们并不是从芬兰使馆获得赴欧洲考察的申根签证,而是从瑞典使馆获得签证。 瑞典驻上海领事馆签证处的俞晓风女士告诉记者,这10名安徽官员赴欧洲的申根签证是从该领事馆获得,签证有效期为2006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签证类型为短期商务访问。俞女士回忆说,当时该考察团申请签证时提供的行程安排是11天左右,瑞典为访问的主要目的国,他们也提供了瑞典方的邀请函。 ■芬兰边防局认为其蓄意提供不实信息 记者通过越洋电话和电子邮件采访了芬兰赫尔辛基边防局负责人让·皮若宁先生,他非常明确地告诉记者,确实有10名来自中国安徽的检察院官员于2006年11月20日在赫尔辛基万达机场因持伪造的芬兰政府邀请函而被拒入境并被罚款。“这些官员乘坐芬兰航空公司AY058航班从上海抵达赫尔辛基万达机场,但是他们所持的来自芬兰司法部的邀请函经我们查证为伪造材料,我们据此认为他们蓄意提供不实信息,从而拒绝他们入境。” 皮若宁先生给记者发来了被海关认定为假邀请函的那份来自“芬兰司法部”的邀请材料。该英文“邀请函”是以芬兰司法部的名义发出的,被邀请对象是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率领的10人考察团。记者在“邀请函”上看到了考察团10名成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所担任职务,包括率团的徐文艾在内共有三名来自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干部,其余7名成员都是市、县一级的安徽检察系统干部。 该“邀请函”称,为帮助该考察团了解芬兰司法系统的组织构架、部门职责和管理系统,拟邀请考察团于2006年11月到12月间赴芬兰考察5天。“邀请函”的落款是芬兰司法部一位名叫“吉姆·塞巴斯蒂安”的工作人员,并有此人的英文签名。而根据赫尔辛基边防局负责人让·皮若宁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信息,芬兰司法部并没有一位叫做“吉姆·塞巴斯蒂安”的人,他们也从未给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发过任何邀请函。“这是我们给芬兰司法部国际处打电话调查了解到的。” ■徐文艾因伪造邀请函被罚款10欧元 皮若宁先生回忆说,当时这个来自安徽检察院系统的考察团在入境时给芬兰海关出具了两份邀请函,一份是瑞典一个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经查证为真实的;而另一份号称是来自芬兰司法部的邀请函则被证明是伪造的材料。“因此我们拒绝他们入境的理由是:他们没有就自己的身份或旅行提供必要信息,或是蓄意提供了虚假信息,这违反了芬兰关于外国人入境的相关规定。” 皮若宁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徐文艾一行非常尴尬,他们解释说考察团的所有行程都是由一家旅行社安排的。最后,徐文艾因伪造邀请函被罚款10欧元,2006年11月20日当晚,考察团在赫尔辛基万达机场免费住宿了一夜,于第二天被遣返回国。 事件回放 ■2006年11月20日,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为团长的公务考察团一行10人在芬兰赫尔辛基机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被芬兰边防局官员发现,该团所持的芬兰司法部邀请函是伪造的。该考察团被芬兰边防局拒绝入境。 ■2006年11月21日,公务考察团被全部遣返。 ■2006年11月22日,芬兰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赫尔辛基日报》即迅速跟进,不仅在A版详细报道了徐文艾事件的前因后果,还将其伪造的假邀请函影印件刊发在报纸上。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决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徐文艾撤销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经办人叶彬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考察团其他成员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委作出书面检查。 ■2007年8月8日,中纪委正式对外通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因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被撤销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的消息。 ■2007年8月17日下午,业务员张文娟因行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北京青年报/程士华 熊润频 肖榕) 述评:公费出国旅游 别拿中介当替罪羊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因使用伪造邀请函,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被撤销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徐文艾的落马,揭开了公费出国旅游潜规则的一角。安徽省人事厅官员8日表示,徐文艾事件发生之后,政府已经注意到中介机构在官员公费出国旅游中起到“帮凶”的作用,随即下发文件,禁止公费出国(境)培训团由旅游部门或旅行社渠道来承办或转包。(《南方都市报》8月9日) 公款出国旅游被撤职是个“意外”? 近日,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文艾因以公务考察为名公款出国旅游,被撤销副检察长和党内职务。徐文艾的落马,揭开了公费出国旅游潜规则的一角,对此从事涉外旅游的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这完全是个意外”,“旅游中介太不专业”。实际上,使用伪造的邀请函以应付外事部门的审批,已是一些部门实现公费出国旅游的惯用伎俩之一。(见8月8日《南方都市报》) >>>更多内容请关注时政频道<<<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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