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车船税十月开征 小车480元 排量小于1升300元
2007年08月24日 06:59:4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资料图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受数百万北京车主高度关注的2007年度车船税的税额和征收日期昨天尘埃落定。北京市地税局公布,今年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小型客车的车船税由原来的每辆每年200元升至480元,微型客车税额调至300元。 问题1 今年去哪儿缴税? 保险机构暂不代收车船税 今年私车的车船税,税务机关将继续委托部分金融机构代征。原因是本市车船税实施办法刚刚出台,而大部分纳税人已办理了机动车交强险手续,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暂不实施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 车主应持机动车行驶证及上年车船使用(牌照)税的完税凭证,到税务机关设置的车船税征收窗口或者农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银行、北京邮政储汇局的联网营业网点申报缴纳税款。 问题2新购车辆去哪儿缴税? 应到税务机关缴车船税 新购车船的纳税人,应到税务机关设置的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对于新购车辆,其车船税的计算办法是,全年480元除以12个月,然后乘以从买车月份到年底的月份数,就是车主本年度应该缴纳的税款。比如一个今年7月31日买车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是40元乘以6个月,就是240元。月份按照实际购车月份算。7月1日和7月31日,都算7月。 问题3 什么时候缴税? 个人10至12月缴纳车船税 新车船税条例,有一个重要变化,就是调整了征税范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车船不再免税,将非机动车船纳入免税范围。 对于单位车船,征期比私家车短暂,单位纳税人应于今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单位车辆纳税人应采用变更后的车船税税源登记表于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向其主管地税机关申办税源的信息登记和变更登记。 而个人机动车车船税的征期为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题4 哪些车免税? 公交车辆纳入免税范围 条例规定,非机动车船,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军队、武警专用车船,警用车船,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等七种车船免征车船税。此外,由于我市目前正大力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政策,要加强对公交企业良性发展的扶持,因此,根据条例授权,市政府决定给予公交车辆免税优惠。 问题5 如何划分车型? 小型客车载客数小于或等于9人 大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或等于20人。中型客车指核定载客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等于1升。 新闻背景 大型客车每年缴税600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8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发布了新车船税办法,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其中,大型客车600元;中型客车540元;小型客车480元;微型客车300元;摩托车120元;载货汽车按自重吨位每吨96元。其他各类车、船的具体税目和税额,纳税人都可以到北京地税官网上查询。 新车船税条例有五大变化 一是简化了税制,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统一为车船税; 二是改变了税种性质,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 三是适当提高了税额标准; 四是调整了征税范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车船不再免税,将非机动车船纳入免税范围; 五是强化了税源控管力度,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确定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特别提醒 丢失车辆后可申请退税 对于丢失的车辆,北京地税表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经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保险公司明年代征车船税 本市将从2008年度启动采用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征收车船税。如果明年交强险到期,在征期之内都可以随交强险一起办理。明年的具体征收办法将另发通知。 征期内未缴税将收滞纳金 今年10月1日之前不在征期范围内,因此纳税人不存在漏报的问题。但是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征期必须缴纳今年年度的车船税。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可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者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贺文华)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