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中年玩具厂东主医治食道癌,到中药店买下含有毒性的中药“蟾酥”服用,事后中毒身亡。死因庭昨(22日)做出裁决,陪审团一致裁定死者死于意外。
香港卫生署中药事务部代表昨供称,涉案药店违规售卖受管制的中药予死者,但因规管中药店执业的《中医药条例》仍未全面实施,暂不检控。陪审团建议,有关方面应尽快落实执行规管中药商的条例,并制定中药店主及配药员的评审机制。家属表示会向药房店东做出追究。
患有食道癌的玩具厂东主洪炳杰(46岁),于去年1月27日,因服用过量的受管制中药“蟾酥”,在屯门寓所中蟾蜍毒液,送院后证实不治。
中药事务部注册药剂师许礼民指,全港所有中医药店须在《中医药条例》监管下,售卖及管有受管制的中药,只有有关条例须于07至08年度才全面实施,在此过渡期,中医药店只须申领临时牌照,便可售卖及管有《中药材零售商执业指引》的附表一中含有毒性的中药材,若有中医药店违反规例,暂不会遭受检控,惟个案将转交中西医药管理委员会属下的中医组处理,店方或有可能面对取消牌照的最高刑罚。
许续称,《中医药条例》确实生效后,署方会派员到中药店巡察,以核实中药店领取正式牌照的资格。惟他表明,署方有定期向中药店派发宣传小册子及展览,提醒负责人须依据指引营业,惟没有提供相关训练课程或讲座,以加强店方的警觉性。至于涉案的长城中西药行,许指曾两度派员跟进事件,并表示店东售卖蟾酥予死者,是违反指引的作为。惟被问及涉案东主将面对的惩罚,许于庭外并未有回答。
香港卫生署昨日向传媒表示,在2000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间,曾接获142宗报告,皆与怀疑服食中药后出现不良反应有关,当中涉及87名病人,年龄介于6至87岁,有病人更于事件中死亡。数据显示,涉案病人普遍服食不适当的药材,包括过量服用、服用时间过长及煎煮不当,更有病人疑对中药名字混淆,而错用药材代替,引起过敏,甚至中毒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