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人民银行纪委、驻行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各纪检组监察局积极参与党组重要决策的酝酿、讨论,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驻商务部纪检组监察局把对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先后对部领导去年外事活动礼品登记上交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采取事先建议的方式进行提醒监督,14名部党组成员在规定的限期内全部申报了个人有关事项,11名部党组成员国内公务出差按规定交纳了食宿费。驻部组局分6批举行司局级干部廉政教育活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42名在职司局级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各纪检组监察局认真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上半年对27人进行了责任追究。驻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河北省晋州市国税局局长马某违规为女儿操办婚事案件,免去其晋州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加强对干部任免的监督。各纪检组监察局对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驻财政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一名拟提拔副司级干部向党组和人事部门及时提出慎重使用的建议,得到重视和采纳。驻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上半年对国税系统参加竞争副厅级领导岗位的1名干部提出取消资格、群众有反映的4名干部暂缓研究任命的意见、对拟调整岗位的1名副厅级干部提出暂缓办理的意见。
认真开展巡视监督工作。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上半年对广州、兰州、宁波海关进行了巡视,启动了对其他三个直属海关的巡视工作。对巡视组移交的违纪线索进行了核查,已转立案1件;对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建议总署进行了组织调整,并对一名直属海关关长进行了谈话提醒。驻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召开纪检监察、人事、巡视及相关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巡视中发现和信访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对10名厅局级干部进行了函询,与新任职的8名厅局级干部进行了任职谈话。驻质检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把作风建设状况列为巡视工作的重要内容,上半年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由正局级干部带队的巡视组,对8个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了巡视,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具体要求。
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纪检组监察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组织督促驻在部门各级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截至6月底,海关总署共有34642名党员干部(其中省部级9人,厅局级462人,处级5445人)填报了自查登记表。质检总局360名党员领导干部上缴礼金、有价证券61.535万元。各纪检组监察局积极参加并推动驻在部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构建长效机制的各项工作。工商总局上半年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542件,案值10.91亿元。全国海关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32项,基本形成了防治商业贿赂制度体系。
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和清理工作。上半年,各纪检组监察局把清理乱建楼堂馆所和评比达标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会同总署有关部门,共清理清查基建项目65个,决定停建已批准立项但尚未开工项目13个,停建总面积211276平方米、总投资90837万元;压缩建设规模24232平方米、压缩投资26350万元。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31项,占清理总数的97%,减少经费418.96万元。 (王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