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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气象局将灾害预警交给公司垄断收费发布
2007年08月27日 07:23: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国气象局:气象预警信息免费发布 “联通等无线通信公司好比是高速公路,华云公司则好比是公路上的运货车辆,如果仅靠华云一家给手机用户发短信所用时间确实会比较长,但如果所有路上的车辆都去帮华云拉货,所用的时间就会加快100倍甚至更多,但问题的关键是货主(气象局)要允许(或政府强制要求)别的货车帮他拉货。”河南省一家移动通信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对于华云公司的举动,有人一语道破。 “如果这些预警信息都能及时免费向所有手机用户发送,那么很多人就没有必要再去订制河南华云公司的气象信息收费业务,这样一来他们的业务就会受到影响。”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孙勇认为,利用技术借口,“优先”发送重要的预警信息,实质上就是把预警信息作为一种商品,通过收费订制业务出售,不交钱的人很难享受免费预警信息服务。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气象局宣称他们的预警信息不收费,而实际上要想获得有效灾害预警,就必须每月交纳两元钱订制华云公司的气象服务。“河南华云公司目前有订制用户306万,全年收入可观,这些钱都去哪儿了?”一名姓翟的市民认为,气象部门把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大事当成自己的创收工具,令人气愤。 8月20日,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朱祥瑞在接受《中国气象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气象预警信息为全程免费发布,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朱祥瑞表示,公共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气象信息的发布历来都是气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手机短信气象服务有两类,其中一类是当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发生、气象台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应向所有手机用户发送预警信息。 公共气象资源不可商品化 河南省某省直机关一公务员对此事很是不满,他愤怒地说:“如果地震局也成立一个公司,每月两元钱订制地质活动信息,谁订制就优先把地震的信息发给谁,难道说谁不订制就收不到地震信息就该谁倒霉吗?”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董广安说,这种利用技术手段优先发送预警信息,是一种寻租行为。从预警信息作为公共资源的特征来看,用来营利的公共信息已经丧失了公共属性,成为部门谋取利益的工具。它带来的是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公共福利的损失,影响了公民个体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郑州福春营销咨询工作室首席顾问贾福春认为,不论其如何辩解天气预警信息是免费发布,但一般人只要从营销角度理解,就会明白华云公司是把天气预警信息,作为一种天气预报短信预订用户的捆绑营销产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买一赠一的产品——出售给了付费用户。而没有预订天气预报短信的手机用户就不能及时获得预警信息,无法享受到预警服务。这能说预警信息是免费的吗?其实质就是一种变相的商业行为。是把垄断的公众信息资源当成了盈利的商品和手段。 贾福春说,河南省气象局作为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向公众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是其职责之一。如果仅仅是技术原因,不能广泛发布信息,那么可以通过政府渠道,或移动、联通等单位向用户免费发布岂不更好?其深层次原因是某些领导服务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社会责任的严重缺失。 “什么钱不能挣,竟拿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天气预警信息说事?”贾福春说,“怎么能用垄断公众信息资源来进行‘捆绑’盈利呢?” 有专家表示,气象预警信息作为公共信息,主要目的是减轻灾害损失,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公共性,是政府为民众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受益者主要是广大民众。对这样一个有着公共特性的“产品”,理应由政府“制造”,它的发布主体也只能是政府及其所属的职能部门,而不能把其等同于娱乐信息、新闻资讯、益智游戏,任由运营商当成业务来做。把气象预警信息“完全打包”转手给商业公司,政府职能部门推卸了责任,却获得了利益。这种“好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备受推崇,但其行为却是短视的,是急功近利的表现,是政府管理缺失的反映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潘志贤 实习生周立顺
编辑:
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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