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反垄断法草案时,热议“方便面集体涨价”事件,有的委员更把它列入“典型的垄断行为”。从这一事件,我又联想到“成品油集体涨价”事件。两者其实具有很多共同点:都是在今年7月提出涨价要求,都是集体性涨价行为,都以成本增加销售亏损为由,都受到公众的质疑和谴责,最后都以涨价失败、计划泡汤而收场。
再仔细分析,虽然同属“涨价未遂”,但方便面涨价与成品油涨价之间又存在不少差异。
第一,垄断程度存在差异。方便面产业毕竟是普通产业,其市场竞争充分,没有什么市场准入门槛,假如有企业愿意投资生产并按低于协会定价出售,它大可放开手脚去干,说不定还能因低价占领市场而迅速崛起。就算全行业都涨了,消费者也还有选择余地,不吃方便面可改吃别的什么面,甚至可少吃或不吃面制品。而石油行业的准入门槛则高得多,在三大巨头之外想再开“分店”谈何容易;从市场角度看,油品消费者虽然是个庞大群体,却极其分散,与三巨头这样的垄断组织比,根本不具备博弈条件,油价涨到多高都得听它们的。如果说垄断的话,前者最多只具有某种特征而已,后者才是典型的垄断。
第二,涨价理由存在差异。两者的理由都不十分充足,但前者相对充分些,后者则显得牵强附会。粮食和食油价格从去年以来一路攀升,势头一直延续至今,导致方便面的原料成本今年比去年同期增加13%以上,虽然不能据此就说方便面得涨价20%,但其诉求确有相当合理性。国际油价固然也有上涨的时候,但总体处于上下振荡的波动中,而且波幅较大,有涨也有跌。可石油三巨头往往跟涨不跟跌,跟涨反应快,跟跌反应慢,上去容易下来难,这才是广为民众所诟病之处,也是其提价申请受猛烈抨击的根源。
第三,产生的结果不同。成本上升带来的影响,通过其他环节可以消化一部分,但石油巨头消化能力无疑比方便面厂家大得多。目前方便面厂家负担较重,低价产品普遍亏本销售,就算有盈利也十分微薄。而石油巨头由于享有油气综合开发经营的优势,部分成本上升对其业绩影响甚小。上半年中石油净利润达818亿元,与去年同期比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就是很好的说明。如果准其提价盈利将更多,这与其提价申请时“减少亏损”的说法反差何其大也!
第四,善后处理不同。在涨价要求被否决之后,方便面协会马上发出一封致消费者的公开信,说涨价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我们深感内疚,并向广大消费者致以深深的歉意”,又是道歉,又是认错,表示知错就改,不仅停止涨价打算,而且“继续反对‘瘦身’这一隐性涨价行为”,这样做,至少给公众留下一个“态度良好”的印象。反观三大石油巨头,从提价申请被否决至今,不见有任何道歉或认错的姿态,似乎提价有理,不提价只是时机不当而已,不是本身有什么问题。
分析这两个“涨价未遂”案,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无论竞争性产品,还是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政府始终必须履行价格调控职能;管与不管效果大不相同,有些涨价现象是可以避免的;相比而言,垄断程度越高、越是公共性产品,越具有涨价内在冲动,越须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