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向省政府反馈《森林法》及《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意见,提出要使我省天然林得到有效恢复、保护和管理。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春、吴昌元、陈孙文、王亚保,副省长陈成,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老干部阮崇武,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翟培基出席了意见反馈会。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仁主持。
今年7月2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分三个小组,在我省开展《森林法》和《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检查了51个乡镇、国营农场,3个国家级和9个省市县级保护区,基本掌握了全省天然林的有关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省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在宣传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查处毁林案件,保护天然林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全省多数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林得到较好保护。但一些地方砍伐天然林、水源林、自然保护区森林,以及在25坡度以上的山头砍伐天然林种植农作物的违法违规行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0年前后,砍伐情况比较严重。2003年《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天然林保护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有些地方砍伐蔓延的势头没有从根本上遏止住。总体来说,全省天然林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任务还很艰巨。
在反馈会上,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了五条整改意见和建议。第一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增强保护天然林的自觉性;第二要依法查处一批毁林大案,建立、落实问责制。第三完善和落实林地利用规划。建议省政府对浆纸林的种植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和落实种植规划,避免在生态公益林地种植浆纸林;第四健全机构,整顿队伍,加大投入;第五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让参与保护天然林的农民得到实惠,使我省天然林得到有效恢复、保护和管理。
副省长陈成在会上要求我省各级政府以此为契机,认真深入研究整改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他对我省各级政府提出了3个决不,即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天然林为代价,换取一地的经济繁荣;决不能以牺牲水源林、海防林为代价换取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要全面实行天然林保护问责制,依法坚决打击各种毁林行为。他要求挂牌督办重点整改毁林区的市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省政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对整改不力的,要追究有关市县、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张德春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监督法》为依据,正确理解人大对政府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执法检查结束后,政府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人大要继续跟踪监督。(作者: 范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