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农民为弥补拈花惹草、包养情人造成的经济亏空,利用一名少妇急于发财的心理,以助其傍上大款脱贫致富为诱饵,骗取该少妇27000元现金。9月4日,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农民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王金国系固始县洪埠乡洪埠村农民,平时好逸恶劳,靠卖弄“嘴皮子”维生。王金国不仅有拈花惹草恶习,还在洪埠乡街道和县城一个体饭店包养两名情人。为维持生计和这些额外开销,王不断琢磨发财“捷径”。
2006年9月,王金国在洪埠乡街道遇见本村农妇王某,二人边交谈边走进王某家开的小吃店。王某今年36岁,在街道开一小吃店,家有两个孩子,丈夫平常在小吃店帮忙,一家人日子过得很紧巴。王金国得知实情后,见王某长得有几分姿色,灵机一动,遂吹嘘可以帮助王某指点一条不操心劳累又能发大财的门路——傍大款。经劝说,王某听从了被告人的“指点”。
此后,王金国精心编织谎言,诱使王某一步步上钩。9月底,王金国带王某前往固始县城香樟苑社区,走上一栋刚刚建好尚未粉刷的楼房。王金国装模作样地打开窗户,用手指了指离楼房不远处的一处工地,说站在工人中间正在指挥作业的那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就是他要给王某介绍的“情人”,叫“黄永明”,是个千万富翁。王某信以为真,急着要王金国引见该人。王金国则称“黄老板”是个重情重义之人,必须做出让他感动的事,才能慢慢接近他并最终成为他的情人。
2006年11月21日,王金国从城关从城关打电话给王某,谎说他刚和黄老板见过面,得知黄的父亲因病在合肥住院。王金国“建议”王某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打开傍上黄老板的突破口,但鉴于王某尚未实际接触黄老板,直接前往医院探望有失唐突,故由他代王某前往医院探望黄父。王某于是将5000元探望费交给王金国。此款被王金国挥霍。
不久,王金国告知王某,说黄老板得知王某托其探望黄父,深受感动,已答应和王某接触。王某喜出望外。王金国随后在县城另买一张带手机号的储值卡,装在自己的手机里,变换腔调,冒充“黄老板”和王某通话,表达谢意,并称最近包了几处工程,很繁忙,等有时间一定和王某见面。
此后,王金国一边冒充“黄老板”,以其身在外地承包大型工程走不开为由,用手机和王某联系,托王某照料家事,一边以介绍人身份说服王某拿出现金,并由王金国转交,探望已出院的黄老板父亲、代黄老板买建筑材料、代发工人工资等。截止2007年4月,王某共交给王金国27000元现金,其中有18000元均为其瞒着丈夫向亲友借来的。后因其丈夫得知实情过问此事,王某催促王金国要面见黄老板,王金国只得和王某摊牌,被王某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