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收紧公积金贷款的消息昨日经媒体披露后,也引起了十多万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省属企业职工的关注,省公积金的贷款政策是否也将随之改变?有关部门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对“只贷一次”的做法进行研究,是否按此跟进近期将有说法。
省公积金归集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南京市此次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是夫妻双方只能办理一次公积金贷款,二是收缩贷款额度。由于省公积金个贷比例在74.5%左右,余额比较充裕,暂时不会考虑调整贷款额度。而“只贷一次”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因此将会研究是否跟进。
记者从银行获悉,目前已办理过省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只要是贷款还清,仍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省公积金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30万元;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每接近退休年龄1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贷款额度减少1万元。同时,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二手房不得超过总价的60%,其中二手房交易价格的认定要同时参照《契税完税证》原件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上的价格,以低的一个作为成交价来计算可贷数额。
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贷款“只贷一次”是比较科学的做法。因为公积金本身具有保障和互助的特征,应该首先用来满足普通老百姓的自住需求。事实上目前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人数只占缴存总人数的一小部分,以南京市去年底的统计数据来看,110多万名公积金缴存人中,只有13余万户家庭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只贷一次”可以解决有钱人循环贷款,多次享受政策优惠,而无钱买房者只做贡献、难享实惠的状况,真正体现公积金的互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