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绍仓涉嫌贪污、受贿案日前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了长达4页的悔过书,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然而,记者发现,张绍仓的悔过书和2007年5月29日《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多有类同,有好几处几乎是原文照抄!(《检察日报》9月4日)
犯了那么多法、贪了那么多钱、做了那么多坏事,竟然最后连站在被告席上几句对人民的忏悔也抄袭别人的,贪官这种荒唐、可笑、可鄙的虚情忏悔表演立刻激起舆论激烈的批判。
有人批评说,连忏悔都抄袭,这说明贪官的忏悔极不真诚——指望贪官有真诚的忏悔?这种期待未免太天真了。说实话,无论贪官如何老泪纵横,如何捶足顿胸,如何解剖自己,我从未相信过他们忏悔的真诚。中国本身就缺乏忏悔的传统和文化习惯,缺乏宗教感、神秘感和敬畏意识的“忏悔”,不过是一种形而下的自责和自贬,一种乞求谅解的姿态。
人之将死,其言也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老泪纵横的忏悔,不过是为得到宽大处理而装出的一种姿态,所谓的认错,不过是东窗事发后的一种道德投机。忏悔这张画皮后的灵魂之中,包藏的不是对党性、真理和阳光的敬畏,而是对刑场和死亡的恐惧,是恐惧死亡、恐惧牢狱、恐惧刑罚而做出的“伪忏悔”。
有人批评说,问题可能不在忏悔书的抄袭,而在于贪官腐败路径的千篇一律,忏悔自然也就大同小异了,无非是“法制观念淡薄”、“忽视了世界观改造”、“在不受监督和约束的状况下,我伸出了不该伸的手”、“忘记了自己是个党员领导干部”之类——这个角度的批评有点靠谱。确实,那些贪官的贪腐之路如出一辙,能指望他们写出什么有新意的忏悔书来?
中国某些领域的腐败所以如此严重,并非缺乏什么花哨和高深的制度创新,而是缺少对一些基本的制度架构,缺乏对“公权集中必然导致腐败”这个常识起码的尊重,缺乏分散权力、制衡权力、监督权力的基本安排。如此,贪官的腐败手段和堕落路径也就不会有什么新意了,情节非常简单,原因大都一样。去年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上,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发表演讲称,目前中国的贪污贿赂犯罪的行业特点越来越明显,大量的贪污贿赂犯罪集中发生在公共权力比较集中、资金比较密集、资源短缺、垄断程度高、市场竞争激烈等行业和部门。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种腐败路数还用得着经验来总结吗?有了某地交通厅长连续三任情节相同的前腐后继,他们的忏悔书哪能不一样。说安徽贪官张绍仓抄了四川贪官朱福忠的,还不知道朱福忠抄的谁的?腐败可以复制,忏悔书也就可以复制了。
贪官忏悔书互相抄袭,我想问题根本还不在腐败趋同上,而在于官话套话的传统。说贪官忏悔互相抄袭,想想看,不少未落马官员的各种讲话不也在互相抄袭吗,官话套话车轱辘话就那些,不抄也难。想想这些年流行的那些贪官忏悔书,从李纪周的“这些年来由于放松学习和思想改造”到胡长清的“根本没有认真领会中央领导许多重要指示”,再到李真的“忽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使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这哪里是在忏悔,分明是在主席台上向下级做报告,延续着他们在位时讲话的官话套话风格,延续着那种居高临下指示的感觉,于是就有了一套“地狱门前官话”的忏悔体。
官话套话就那么多,大家都得忏悔,大家都想借忏悔减刑,于是看起来就好像是互相抄袭的了。
明明是地狱门前的官话套话,明明是虚情假意的东西,明明是互相抄袭,可有些地方竟然真把贪官的忏悔当回事,把它拿出来当反腐教材预防犯罪:将贪官们落网后的忏悔书编订成册,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内部教材在广大干部中分发传阅,以思想教育反腐。现在看来,这种手段,实在太过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