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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质疑九江大桥收费合法性 称路权在人民
2007年09月06日 10:44:0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六月十五日凌晨五时,广东三二五国道九江大桥被一艘运砂船拦腰撞断,大桥中段约一百六十米完全塌陷到江中。日前,九江大桥管理方提出索赔过桥费损失2558万余元,引起媒体对九江大桥经营涉嫌谋取暴利的广泛关注。 中新社发 梁永强 摄 针对近日媒体披露的九江大桥索赔与收费一事,昨日,省政协委员王则楚、孟浩对九江大桥从非经营性变成经营性项目的合法性都提出质疑,认为其中难以排除存在利益关系。王则楚表示,路权在于人民,该不该经营应该是人大说了算,而不是政府。 为何成垄断企业营利项目? 省政协常委王则楚表示,1998年前广东路桥不存在经营性项目,都是政府贷款投资修路。1998年起,才开始分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什么可经营?什么不可以?决定权不在政府,而在人民,该由地方人大来决定。” 王则楚说,公路是姓“公”的,政府用了纳税人的钱,就应该提供公共服务,凭什么变成垄断企业的营利项目?有关部门认为九江大桥的收费是合法的,那我们今天就要来辩一辩它的“合法性”,国道上的桥,凭什么给一家地方高速公路公司来经营?从非经营性说转就转成经营性,谁批准你这么做的?武汉二桥修好后,地方要求将长江大桥转成收费,国家也没答应啊。 孟浩认为,九江大桥之所以变成经营性项目,可能跟旁边的佛开高速有关。如果这边的通行费免了,那边的车自然就会少了,所以干脆都收费。 若非桥断,收费暴利无人知? “政府没钱,鼓励企业投资修路,也无可厚非。可是,1998年对洛溪桥审计时,它一分钱贷都没还过。没有监督!”王则楚表示,如果不是断桥事故,公众对九江大桥收费情况及其它路桥收费暴利,根本就无从得知。就算是经营性项目,也不该成为一个暴利行业。 王则楚表示,现在路桥收费就像鸦片,一吸就会上瘾,是时候清除这个毒瘤了。 车逐年增,收费标准未下调? 针对相关部门对九江大桥收费的回应,孟浩说,规定经营性路桥收费不得超过25年,应该怎么测算收费标准和年限?车辆在逐年增加,为什么从不见收费标准下调?九江大桥管理方30年经营年限是怎么确定的,省交通厅、物价局是不是该向社会公示? 孟浩对于佛开高速向肇事方索赔两千多万元表示难以理解:两座桥(九江大桥与佛开高速公路桥)挨在一起,又属同一家公司,这条桥断了,车自然只能走另一条桥,高速公司的损失从何说起呢? 孟浩表示,一方面是车辆冒重罚风险拼命超载来躲避路桥费,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另一方面却是垄断企业凭借路桥收费谋取暴利。对九江大桥收费问题应该穷追下去,来改变整个路桥收费系统的不合理现状。(记者 朱丰俊)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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