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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档案条例规定港澳台同胞查档无须介绍信
2007年09月06日 00:13: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修订的《广东省档案条例》9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公民也可建私人档案馆,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查档不再需要出示有关部门的介绍信。 在档案利用的途径方面,新条例加大了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型档案开放的力度,从“进馆后一般即可向社会开放”,改为“进馆后及时向社会开放”。此外,还简化了外国人、外国组织利用开放档案的手续,将有关主管部门介绍改为有关部门介绍。 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利用开放档案,与大陆居民同等对待。 据省档案馆保管部副主任张杰勋介绍,香港、澳门回归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到省内档案馆利用开放档案时须出示有关部门的介绍信,缴费标准也与大陆居民不同。“这次修订新档案条例,可说是实现了港澳台同胞利用省内开放档案‘零门槛’!”张杰勋形容。 目前,广州除了省市区各级的综合档案馆,还有两个专业档案馆——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和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和综合档案馆一样面向公众开放。(记者 黎詠芝 熊佳焰 钟鸣)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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