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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选拔干部增加民意环节 防止用人失察
2007年09月07日 11:17:4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自己实实在在走了一趟民主程序,大家对竞选的结果也非常服气。”王汉春谈及他通过民意调查等环节当选为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时依然难掩兴奋之情。 原为发改委投资处处长的王汉春,最近在竞选发改委副主任岗位中,通过共计90人参加的民意投票和民意调查两个环节,在30余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最终经过综合考察,就任这一岗位。省发改委是中国省级政府的一个重要部门。 “干部在民意的关注下走向领导岗位,这样有利于干群关系的和谐,也是对自己的一个挑战,胜败都令人服气。这样也能扭转用人上的不好风气。”44岁的王汉春说。 自2002年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国干部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活跃期,地方基层党委通过制度建设愿意把更多的选人权交给群众,逐步改变过去“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做法,开始实行“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 分析人士认为,党决定用人的标准和程序,把选择权、选举权更多地交给公众,这“大大拓宽了中共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视野”,也可以有效防止用人失察。 参与王汉春民意投票和民意调查的代表来自省发改委,厅、局机关以及13个省辖市的发改委部门。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候选人在服务中有无徇私舞弊、态度差、作风差等问题。 负责此次选拔工作的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处长季明说:“增加民意调查的环节,就是要扩大民主,拓展选拔领导干部的参与主体,特别是群众主体。同时引导干部注意力下行,真正去关心群众疾苦,了解民意民情,善于尊重群众的意见。” 实际上,民意调查在中国一些地方的基层领导干部选拔中已得到广泛运用。自去年开始至今年上半年结束的中共省、市、县和乡(镇)四级党委换届中,绝大多数地方对换届人选进行了民意调查。 江苏盐城市委组织部长章大礼说,参与每个县级党委领导班子测评的民意代表都在2000人以上,而且考核权重超过60%。 “一位县委书记即便上级组织部门考察通过,而民意调查不过关,他也不会得到提拔重用。如果民意测评很差,他还面临降职使用的惩罚。”章大礼说。 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授、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许耀桐将中共选拔任用干部的这种变化,形象地比成“以前是一个或少数伯乐去相马,现在是更多的伯乐在更大的范围内去相马”。 “通过民意代表征求对所选干部的意见,是中国在干部选拔民主政治道路上迈出的具有突破性的一步,真正加大了民主的要素,使干部选用体制更加开放,更加透明。”这位长期研究民主政治的学者说。 许耀桐认为,中共作为执政党,其党内职务同样应受到全体党员的监督,民意调查等模式对党内民主也会有促进作用。 把反腐败斗争视为关系到自身生死存亡的中国共产党,通过这种扩大民主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领导干部的“带病提拔”,而以前相对封闭的选人体制容易导致买官和卖官等腐败现象。 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潘漫介绍,民意在一些地方的干部去留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全省56个市(县、区)党委换届中,有5个地方的党委主要负责人因民意测评不过关,被从领导干部岗位上调整下来。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中共将民意作为重要参数渐渐纳入领导干部选拔的过程中,可以防止用人失察,也符合中共‘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及其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许耀桐说。 但他同时认为,广泛开展民意调查还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比如政务需要更加透明,只有保证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执政行为知情,群众才能作出相对准确的判断,监督才能收到实效。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郭奔胜 李来房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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