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新闻】 "越位部门"要"瘦身"政府机构改革需破解六大难题
当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重点解决政府职能配置与机构设置中存在的如下六大问题:
第一,针对政府职能缺位、不到位的问题,强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涉外管理部门,在投入与编制方面予以倾斜。相对于宏观经济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我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上都比较薄弱,出现了“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例如,在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监察工作方面,目前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仅有1个处的4名工作人员负责,而面对的却是全国2700万个用人单位和3亿多劳动者。因此,要重点强化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等职能,对这些相关职能部门,在投入和编制方面予以倾斜。在涉外管理方面,要适当增加驻外部门及派驻机构的编制和财政投入,为各领域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针对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的问题,对一些越位、错位行使职能的政府部门实行“瘦身”。一些政府部门仍然在管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仍然过多,弱化了市场的调节功能。有的综合管理部门既管宏观、又管微观,且对微观管理兴趣浓厚,热衷于批钱批项目。针对这种情况,需要对一些越位、错位行使职能的政府机构或相应内设机构予以撤销或弱化。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除法律有规定的外,行政机关不应干预。政府要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将更多事项交由市场调整。如行业标准的制定、市场信息统计、举办展会、职业培训、培育大型零售企业与大型批发市场等事务,不应再作为政府部门的职能。宏观调控部门要重点搞好宏观规划、政策制定及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的审批事项,实现从“项目管理”向“规划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