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10日)发出通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批准发行的15500亿元特别国债中,2000亿元特别国债将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社会公开发行。
这次向社会发行的特别国债均为10年期以上长期国债。票面利率采取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国债品种为可流通记账式国债,可以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同时,为满足个人投资者购买需求,特别国债可以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进行现券买卖。
财政部介绍,9月份计划发行3期特别国债总量1000亿元,投标时间分别为17日、21日和28日,期限分别为15年期、10年期和15年期。其余1000亿元特别国债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在第四季度完成发行。作此安排后,取消原定于9月21日跨市场发行的10年期记账式国债的发行。
9月17日招标的2007年特别国债(二期)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300亿元。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21日发行结束,27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
财政部指出,直接向社会发行2000亿元特别国债,有利于缓解当前流动性偏多、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的状况,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