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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定因公出访团不得超过10人
2007年09月11日 15:11: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东方网9月11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人员因公临时出访管理规定》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因公临时出访派出团组,人员最多不超过10人。 《规定》要求,以自治区名义组织和参与的对外招商、旅游推介、重大项目谈判、境外培训、友好交流等综合性活动,人数较多的要专门报告。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派出团组,原则上一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访问一个国家或地区时间不超过6天,访问两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0天,访问3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12天。无正当理由的不得跨洲出访。不得擅自变更路线、绕道出访、增加目的地和在外停留时间。要根据任务选择派出人员和境外接待机构,杜绝一般性考察、轮流出访、照顾性出访和搭车出访,并严禁公费旅游等不正之风。
来源:
东方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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