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工商总局降低听证申请金额标准

   东方网9月12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根据规则,工商案件听证申请的门槛将降低。

   根据目前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则》,公民被处以5000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才能申请听证。而修改后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则降低了听证申请的门槛———公民被处以3000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即可申请听证。降低听证处罚数额的标准,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申请听证,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机会。

   新规则还扩大了接受听证的范围,如果工商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当事人都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此外,新规则还就听证申请的提出方式增加了“可以在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上签署意见”的规定,并且对以邮寄方式送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间没有收到听证告知书时,明确规定了应当自实际收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