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国家林业局贾治邦局长在2006年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征占用林地情况检查结果报告上批示:一定要严格执法,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改之,三令五申不改者要从严从重处理。根据这一批示和《国家林业局关于2006年森林采伐限额、征占用林地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情况3个〈通报〉落实情况的通报》精神,8月29日,国家林业局约请内蒙古、浙江、安徽、江西、广西、云南、陕西省(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到京,汇报了2006年国家林业局森林采伐执行情况和征占用林地情况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雷加富副局长主持,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上,上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汇报了通报问题的查处情况。总体上看,上述单位存在着对国家林业局通报的违法违规问题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处罚不到位的情况。对此,国家林业局要求上述单位对通报的问题要提高认识,认真研究,准确定性,分清责任,依法处理。
雷加富副局长在听取了部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汇报后指出,在林业发展过程中出现问题是正常的,现在我们担心的是部分地方对问题的认识不高、麻木不仁,对违法犯罪问题姑息迁就的态度。如果对这些问题习以为常,是最让人担忧的,如此下去,必将影响我国林业建设所取得的成果。部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问题,在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差距,重视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要进一步努力,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在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文件、号令方面,还有很大差距。
雷加富副局长要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对通报问题要认真研究,查清事实,准确定性,依法处理。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对这些案件要始终高度关注,跟踪督办到底,一定要依法依纪处理。有关省要举一反三,对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并在全省通报查处情况。在目前发生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个别建设单位不知道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程序,说明林业部门的工作不到位,还留有死角和薄弱环节,有关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2007年,国家林业局加大了对非法采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和林业部门不依法行政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在通报了2006年全国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和征占用林地情况检查结果后,在对通报问题严格督查督办的基础上,又对通报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
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强调,如果《通报》的违法违规问题在规定的时限内还不能得到依法处理,国家林业局将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以确保严格执法,政令畅通。
参加会议的省(区,公司)林业主管部门针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情况做了深刻检讨,表示通过这次会议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心,一定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查处工作,确保从严从快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