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
|
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 | ||
404 Not Found |
借“政策”“题材”炒作 楼市飘来股市味
2007年09月16日 15:38:5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开发商利用缺乏权威信息的漏洞,散发“房价一定会涨”的信息,制造恐慌助推房价上涨 眼下,在各类信息“集束炸弹”的“狂轰猛炸”之中,楼市也有了股市的味道,走上了另类“政策市”与“题材市”之路。 楼市之“政策市”,即不管是政府直接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还是其他领域、其他行业的政策或经济现象,总会有人找到它们必定会拉动房价上涨的“关联性”。包括国际油价上升、原材料价格上升,即有人爆炒这必定会增加房地产成本,拉动房价上涨;股市大涨,也有人爆炒股民赚了钱必定会转战楼市,拉动房价上涨…… 楼市之“题材市”,则有一定的“创作规律”:主角是形形色色的“购房团”或“炒房团”,基本渲染手法是这些“购房团”或“炒房团”豪阔凶猛,所到之处房价飙升,当地中产阶层心生恐慌,急忙跟风入市…… 炒作题材、宣传造势素来被企业当作营销策略。细加分析,这些炒作大多是开发商利用楼市缺乏权威信息的漏洞,向社会散发“房价一定会上涨”的信息,通过扩大居民对楼市的恐慌来助推房价上涨。 -被制造出来的“信息恐慌” 2006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调控房地产,即有开发商、各路“专家”言之凿凿:“不增加土地供应量,房价还会继续上涨”,“本市土地,只够开发半年”;并断言楼价因“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将有较大的升幅。一些地方政府则高调反击,公开发布数据,声明“批出的土地足够开发若干年,甚至十年以上”。 2006年下半年开始,股市狂飚、奥运预期、流动性过剩相继进入大中城市公众视野。房地产商自然也没有错过这个炒作机会,类似“股市火爆引发房价暴涨”、“中国房价奥运前不能跌”、“流动性过剩拉升房价”的声音不绝于耳。 迄今为止,进入公众视野的“温州炒房团”、“山西购房团”、“深圳炒房团”等,背后都有一些媒体推波助澜的影子。 以今年被爆炒的“深圳炒房团”为例,有报道称:“整个珠三角开始成为深圳人买楼的大市场。根据各地开发商的相关统计,深圳人在惠州、东莞两地楼盘中的购房比例均超过了四成,很多楼盘甚至超过了半数;在珠海,深圳购房者数量超过了与珠海毗邻的澳门,占据了其中的绝大部分。” 为了证实“深圳炒房团”的杀伤力,一些媒体不单“披露”单个楼盘的抢购“盛况”,甚至还大胆发布所谓的城市整体数据,如“惠阳房地产,深圳客超过50%”、“大亚湾,深圳客以75%占绝对优势”…… “深圳炒房团”的“实力”还被描述为:“香港某某楼盘两成房子被深圳客买走”,“香港中产阶级担心深圳客炒高香港房价”。 可是,细究来源,大量此类信息,甚至包括地方性宏观数据,多为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的一面之辞。 公众对这些信息难辨真假,很容易对房价产生恐慌心理。目前,面对一些媒体报道的“深圳炒房团”大量来穗,一些广州市民已表示担忧。一直持币等待购房的市民李小姐对记者说,广州楼价会不会成为第二个“深圳”?会不会如媒体所言“深圳炒房团杀入广州,广州楼价面临失控”? -政府部门不能“失语” 在真假信息满天飞的情况下,人们盼望着权威部门能够一正视听。然而,作为惟一能够掌握准确信息的房管部门却迟迟不见发布信息。 对于“深圳炒房团”,一些地方政府态度颇为暧昧。据报道,惠州房产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在现行政策下,政府对于购房者的买房行为没有约束的权力。东莞相关部门表示,现在还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允许异地购房的吧。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一位处长则坦言,对于现在究竟有多少深圳人在广州买了房,并没有一个官方的统计数字,“统计起来难度很大”。 长期研究广州房地产的专家韩世同认为,目前有的地方政府部门不主动披露楼市信息,不是因为统计难度大,而是出于维护某些开发商利益的目的,甚至有的部门已被开发商的意见所左右而不愿意发布数据。房地产作为大宗固定资产投资,绝大多数是实名制,没有多少人敢借用别人的身份证登记房产证。那么,地方房管部门是完全能够掌握购房人的真实身份的,或者至少掌握绝大多数的情况。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沿海城市,地方政府要做此类统计并非难事。受访的专家认为,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政府部门不能“失语”。目前,楼市已如股市般炒作,为何楼市就不能有股市般的信息披露监管机制呢?有关部门应定期披露房地产业的发展情况,这是对虚假信息最直接有效的反击。 除了公布信息外,政府还应该加大对虚假信息发布行为的处罚力度。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蔡铭泽认为,明显的假新闻,一眼就能识穿,然而那些隐藏的假新闻,尤其是和利益集团勾结的假新闻则危害更大。媒体不能放弃社会责任,在房地产报道中应保持理性思考,不能一切向钱看。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作者:
陈先锋
编辑:
朱小燕
|
404 Not Fou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