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在线”获悉,上海市出台了镇保、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办法。
20万镇保人员提高待遇
为保障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沪府发[2003]6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本市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从今年7月1日起,本市2006年底以前按镇保相关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0元。
上海市2003年出台了镇保制度,同时也建立了正常的镇保养老金增长机制。今年是连续第4年实施镇保养老金增长办法,全市将有20万镇保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提高养老待遇水平。
这次增加的养老金(含7月份的补发额),从9月28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退休人员。市民如需了解详细政策规定,可拨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农保”由各区县确定
为保障农村老年劳动者基本生活,根据《上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1996年第22号令),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7月1日起,对按本市“农保”办法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养老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其中对月养老金低于162元的人员,其增加标准应不低于40元;对今年已增加养老金的人员,增加后月养老金仍低于162元的,其总的增加标准应不低于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