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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引发网友质疑 彭宇已上诉
2007年09月24日 13:42:2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审判决遭网友质疑 该判决一经公布,网上舆论一片哗然。震惊之余,网友纷纷对判决表示强烈质疑。 有网友质疑,徐老太被撞受伤忍受剧痛之时,还能记得证人脸上有没有痣,难以置信。而她矢口否认证人在场,而证人与其家人的通话记录粉碎了她的谎言,令人怀疑其叵测用心。 第一次开庭时,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调取当时出警派出所的原始询问笔录,派出所却以正在搞装修为由不予提供。而到了第3次庭审,原告代理人却又拿出了一份据说是原始询问笔录的电子文件和民警的回忆材料,以作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证据。于是有网友不解:派出所所长所为是否构成伪证罪? 在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甲方乙方》栏目拍摄的新闻片中,电视台记者曾追问城中派出所卢所长电子版笔录是用谁的手机拍的,卢所长确定是自己的手机。而彭宇当场利用自己通信方面的知识,调出照片信息证明该照片并非卢所长手机所摄。在追问下,卢所长道出实情,照片是徐老太的儿子拍的。“为什么事发后第二天徐老太儿子就留下了电子版笔录,难道能预知这份笔录日后的消失?”不少网友怀疑,“听说徐老太儿子是公安,是否与笔录失踪有联系?” 而一位名叫宁清平的律师在网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既然是徐老太主张向彭宇索赔,理应当由徐老太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徐老太不能证明彭宇撞伤她,则徐老太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 这位律师认为,该案的判决从证据上讲,真伪不明,基本事实不清,而且法官以违反公序良俗的经验法则作为推理依据,显然与民法的价值取向相背离。“但本案法官的思路确有创新之处,能以经验法则进行推理,并公开披露自己的心证过程,这是值得肯定的。可是他对法律专业要求把握不准,如对自认、强制答辩、传闻证据的形成要件与处理规则没有专业理解和把握;没有把握民法的基本宗旨,因此作出此错误的判决。” 在质疑之外,好事难做的感叹也在网友中得到共鸣,“看了这个案例只能是叹息,叹息道德的理念被蹂躏,我只能对彭宇说:也只能怪你不应该做好事,因为他们反过来咬你的时候,会把好人的心给撕碎。” “按照法院的判决,以后我们撞倒人,或看到有人被撞倒,最好是避而远之。”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难道这就是国人的道德标准?” 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二春的一句话在网友中传播甚广:“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而在现实中,人们也表现出对助人为乐这一传统美德的怀疑。记者在事发地点83路公交车水西门广场站看到,这里车来车往十分平静,车站后面的街心花园绿树成荫,有老人和孩子放风筝。当询问一位等候公交车的路人是否知道彭宇案时,他立刻表示自己支持彭宇上诉,希望他胜诉。但当记者问他,如果那天是他遇到这件事,会不会上前搀扶时,他表示,“以前的话可能会主动帮忙,但发生了彭宇事件后,绝不会再多管闲事了,这不是自找麻烦嘛。”一名出租车司机则向记者诉苦,他曾在乘坐公交车时发现偷窃行为,当他因喝止小偷被窃贼威胁时,车上的乘客却没人帮他说话。 更多的人表示支持彭宇。 一名与彭宇同名的网友认为,“在当时车多人杂的环境下,一走了之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或者,只是将老太扶起,不多此一举送其去医院,估计此时郁闷的就不会是彭宇老兄了吧。”他认为,在社会普遍缺乏责任感的今天,法律应当尽可能鼓励民众建立敢于承担的信心。” 还有不少网友自发为彭宇建立账户,为他捐款。 9月12日,某网站出现了一个以彭宇的口吻发表的帖子,“所有关心我的朋友们:你们好!一审结束后,因为个人原因离开了南京一段时间。当我得知大家为我建立‘彭宇群’和‘讨论版’的时候,我非常感动。在我小彭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后,能得到这么多热心朋友的关注和关心,我已无法用言语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我今天给大家写这封信就是想告诉大家我的一些想法和决定。一是我不能接受大家的捐款,这点我已经考虑清楚也曾明确表示过了,大家的好意我心领了,有你们大家这样的支持,对于我小彭来说已经足够了。二是关于我之前的工作,是我主动辞职的:因为官司,我有3个月没上班,其间我的工资和奖金都照发,领导也为我承担了很多压力。但因为我的精力都在官司上,无心工作,所以向单位提出辞职。”记者目前因无法联系上彭宇,因此这一帖子的真伪也无法核实。 彭宇已提出上诉 根据网友公布的鼓楼区法院审判彭宇案件的法官王浩的办公室电话,记者致电,但接电话的一名男子表示王浩不在,随即挂断电话。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彭宇已于9月18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表示,此案正在走法律程序,院方不愿接受记者采访。 “不知道他在哪里,但我能肯定他一定会上诉,因为这事关他的名誉。”南京一媒体工作人员说。 他说,现在回头看,2006年11月20日上午发生的真相除了两名当事人外,谁也没法说清楚,而法院又必须对老百姓有个交待,“不然今后如何再对公众进行德育教育?” 为什么彭宇案件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这名记者表示,“彭宇案件”可以说是全国首例推理判决案件,是对我国现行司法制度的一个挑战。而据这名记者采访到的几名律师认为,一审判决不太合适。 在南京市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城中派出所,记者找到了事发当天给彭宇作笔录的沈富根警官,他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 记者在城中派出所一名教导员处得知,所长卢昌斌已经调走。但记者在派出所底楼门厅看到其照片还挂在警务栏里(警号01721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龚瑜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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