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占军:科学地对待幸福指数
伴随着“幸福指数”不断走入人们视野、成为热门词汇,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博士后、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教授邢占军的知名度也在不断提高。而这一切,都来自于他近十年来所进行的一项研究——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2007年9月,《小康》杂志就有关幸福指数问题专访了邢占军教授。
《小康》:幸福指数与GDP指标应该是什么关系?幸福指数会取代GDP指标吗?
邢占军:GDP指标与幸福指数之间的关系,决不是互相对立排斥的。幸福指数和GDP所发挥的功能是不同的,幸福指数发挥的主要是诊断和预测功能,是一种约束性指标,主要功能是为政策调整提供依据。而GDP所发挥的主要是一种指示功能,是一种发展性指标。如果说GDP指标主要考察的是发展速度的话,幸福指数指标则主要是从发展方向来加以考察的。我们应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幸福指数作为GDP指标的必要补充,使之成为考察社会和谐发展程度的重要依据。
《小康》:幸福指数一经推出在东部发达地区就产生了不小的反响,您觉得幸福指数适合作为考察政绩的指标吗?
邢占军:对幸福指数要进行合理定位,应避免走进幸福指数崇拜(像GDP崇拜那样)误区,直接将幸福指数作为考察政绩的指标是不可行的。在追踪幸福指数的变化时,主要是看发展是否偏离了终极目标,而不是看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幸福指数增长了多少个百分点,也不是看它在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比较中位次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当然,可以采用幸福指数对城乡居民的主观生活质量、不同地区或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主观生活质量进行比较。这种比较的目的在于对以往的发展思路与政策选择进行评估,为现行政策的调整和未来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据,而不是作为政绩评价的标准。
《小康》:既然幸福指数获得了多方好评,那么是不是幸福指数增长越快、越高越好。
邢占军:考察幸福指数,并不是追求幸福指数无限增长,而是力求通过幸福指数来考察人民群众主观生活质量的状况和变化趋势,进而调整政策取向,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良性运转。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水平也会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提升,这可能导致“幸福陷阱”的出现。所谓“幸福陷阱”,是指客观条件改善导致人们需求水平的提高,但在一段较长时间里观察,人们的幸福指数有时并不随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客观指标的加速增长而明显增长,甚至可能出现暂时的下降。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期待幸福指数与GDP同步增长,也没有必要统计幸福指数的同期增长率以及对这种增长率进行预先的规划,更没有必要在不同的地区之间进行不同形式的排名。
《小康》:将幸福指数作为一种政策目标,有什么意义?
邢占军:首先,幸福指数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发展的重要指标。衡量一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最为根本的标准是这个社会是否能够很好地满足民众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够为民众提供广阔的自由发展空间、是否坚持了社会发展目标上的以人为本。
其次,幸福指数是社会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政策制定者所追求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检验我们各项政策的标准只能是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尤其是当前我国社会仍然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我们应当密切关注各项重大政策对民众整体幸福感的影响、关注城乡居民幸福感的差异和走势、关注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幸福感的状况,充分考虑发展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民众幸福度的协调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