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日电(记者罗沙、韩洁)财政部统计显示,我国从2003年起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已达到2429个,参加新农合人口7.2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2.83%。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逐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据介绍,我国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并将中西部地区中农业人口占人口比例高于70%的市辖区和东部省份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01亿元。
随着覆盖面扩大和财政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农民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也普遍提高。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全国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135.38亿元,累计受益1.67亿人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
此外,国务院今年8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民政部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部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已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共保障低保对象2311.5万人、1074.6万户。预计年底农村低保对象将达到3000万人。为此,中央财政今年已安排农村低保补助资金30亿元。
财政部表示,接下来要逐步规范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模式,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完善筹资机制,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做好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研究制定符合农村特点的、较为规范的家庭收入核定办法,建立合理的资金筹集机制,规范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和发放,做好农村低保与其他社会救助、扶贫开发等政策衔接工作。